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免费咨询律师:13851782449
微信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专业律师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1、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辩护词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证据不足,张某某不是出于报复、泄私愤或者个人目的,张某某的行为不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现有证据显示,这起案件的起因是某某县政府、刘店镇政府挪用征地补偿款,而导致征地补偿款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豫龙公司 指定监护人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或同一顺序的人相互争着要当监护人的,较多的是前一顺序的人不愿意担任,推给后一顺序. 一、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对此,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经营用房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仅实行举证责任不能满足需求,故而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倒置也便应运而生了,从法律规范来看,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定,但同时都能起到保护公民权益的目的,举证倒置法规得出现,也.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