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尚湖法庭地址、电话、简介 |
![]() |
| ||
常熟市人民法院尚湖法庭
详细地址:尚湖镇政府往西 电话:0512-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851782449 常熟基层法庭密织高效司法为民网络 长江南岸千年古城的常熟,个人民法庭犹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城市乡村,织就了一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司法网络。 “我是一位在常熟创业的外地籍企业主,近一年来我先后经历了三起诉讼,当了原告也当了被告,常熟法院海虞法庭的法官们让我在这几起案件中充分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和办案效率……如此良好的司法环境,让我更坚定了在常熟创业和发展的决心,我向常熟法院的法官们致敬!”月日,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分别送到了常熟常委、杨崇华和常熟法院张峥嵘的案头 。寄出这封感谢信的是常熟法院海虞法庭审理的三起案件当事人卓旺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杨崇华在阅信后作出批示:“这是我第一次直接收到当事人给我写的感谢信,司法公正和良好服务也是投资环境,海虞法庭优良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事效率值得大力表扬和学习,请代我转达对法院全体同志的感谢。” 三次涉诉当事人连称“满意” “常熟这个地方的司法环境真的不错,我要将这里作为我的第二故乡。”“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已经停止生产的被告,我半年多催讨未果的债务,竟然在立案后不到一星期,被告就立即付款了。”卓旺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说。今年月日,周某公司将苏北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万余元。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海虞法庭章保龙、苏志鑫两位法官在收案后第一时间驱车四小时赶赴被告住所地查封银行帐户及机器设备 。法官们充分运用司法智慧,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次日,也就是立案后一周,被告即支付原告货款第一期万元。 海虞法庭法官们公正无私、司法为民的素养,周某已经不止一次感受。去年年底,周某公司申请一起标的额数万元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远在山东,又临近年关,周某虽然提起执行申请但是对执行结果并没抱有太大期望www.njlawyer.cn。(下转第版) (上接第版)然而,未隔几日,便接到海虞法庭副庭长朱益虎的领款通知。原来,在收到执行申请后,海虞法庭庭长徐晓东随即带着法警远赴山东异地执行,并成功从被申请人银行帐户划扣全额执行款项www.njlawyer.cn。“我要去法院领钱咯!”周某的这条微信在朋友圈定格并获得无数点赞。 “今年真是我们公司的多事之秋!”周某感慨道。就在执行款到位后不久,周某公司一客户至该公司收货时不慎摔倒受伤,而向周某公司索赔余万元 。就这样,周某公司又当了一回被告。经许文燕法官多次调解,周某在付清赔偿款后感慨地说:“法官处理案件的慎重,倾心的调解,让我和原告都非常感动,案件的妥善处理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也让我感受到了常熟法院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海虞法庭法官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所传递司法为民、爱岗敬业、职业良知,是常熟法院法官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优势,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上半年,该院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件 。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扎根基层法庭年的“中国好人”章保龙、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十佳人民法官”的朱文奎、获苏州中院表彰的赵一波,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法官形象 。。 微信律师
专业律师
·张家港市拘留所
相关知识:张家港市拘留所 地址:经开区(杨舍镇)泗港街道闸上村福海路 联系电话: 0512-55371033 邮政编号:215600 ○报警求助: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太湖新城法庭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太湖新城法庭 详细地址:松陵镇横扇社区北举路 电话:0512-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两类人需要设立监护人,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为他们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有一个人来保护其合法利益。那么其中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监护人,是对无. 不会。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一般会追究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 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一、婚前房产过错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吗?婚前房产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行为都无权分割,因为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工伤期间,因为是在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因为工伤可能影响今后正常上岗工作,所以有些公司为避免遭受劳动力损失,在员工工伤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是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将严重. 离婚房产的增值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 | ||
| ||
需要法律帮助的,一键直拨律师电话: 13851782449
常熟市人民法院尚湖法庭 |
常熟市人民法院尚湖法庭地址、电话、邮编、位置导航 |
法院导航 错误更正 侵权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