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邹城市普阳山路
联系电话:

机构设置
邹城市人民法院现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综合庭、矿区法庭、城区法庭、峄山法庭、北宿法庭、中心法庭、张庄法庭等个审判业务庭,负责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设立政治处、信息技术科、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科、技术室、法警大队、信访办公室、工会和老干部科等个行政综合部门,负责法官管理、政治教育、司法宣传调研、审判管理及后勤服务、安全保障等司法行政事务。
法院建设
建院以来,邹城法院六次迁址南京律师网。年月日,新建审判综合楼正式启用。新审判综合楼于年月动工建设,年月竣工,历时两年六个月。内设有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访大厅、大中小审判庭、科技法庭、大小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室、办公室、调解室、合议室、档案室、文展中心、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文体娱乐活动室和餐厅等。配置了信息网络系统、电讯通讯系统、跟踪监控系统、门禁安检系统、音像播放系统和空调通风系统。充分体现了现代科技应用和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新审判综合楼的建成使用,既满足了日趋繁重的审判工作需要,又从根本上改善了干警的工作条件和当事人的诉讼环境,使我院办公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往前迈进了一大步,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所获荣誉
近年来, 邹城法院在领导、..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司法指导思想,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紧抓队伍建设,依托机制创新,全院工作整体推进,司法为民全面铺开,审判质量管理和审判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推进辖区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南京律师网。曾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立案信访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司法宣传优秀单位”、“山东省级文明单位”、“济宁市级文明单位”和“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南京律师网
地理位置


济宁律师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在当下维权意识很强的社会中,在别人进行一些委托时往往需要填写相应的合同,但是其中会存在着很多需要填写的合同,其中就有居间合同。那么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进行的三方融资有需要填写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带来有关于三方融资居间合同的
  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员工的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员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2、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3、职业病退休工作病故后,按《工伤保险条例》享
  被判重婚孩子有继承权吗?1、犯重婚罪所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不过重婚罪属于无效婚姻,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依我国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2、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济宁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济宁律师
范志强 律师
高级合伙人 执业21年
13065042504

济宁律师
许义园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律师法律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九月二十六号晚上九点到的看守所,要拘留五天,
·打架导致旧伤腹部x口需次手术,他有没有责任...
·小朋友抢我儿子东西,争抢中我儿子不小心把对方推倒,头摔流血了,请问我们该负全责吗?
·关于劳动法法定休假的咨询
·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san
·李律师,我是跟山东省泰安的老扳在江苏打工,现在我的左手食指肌
·驾驶员扣?2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
·想要申请诉讼保全
·办理赠与,赠与方为多人,赠与方的其中一个人反悔,赠与还有效吗
·尘肺病的早期症状 老板要调节,请问这这种事情况需要陪多少钱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涉外婚姻离婚案件,没有经济纠纷
·欠款纠纷,如果协商不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本人及其所在的能独
·感情破裂,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相关知识:

·地域管辖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离婚双方能不能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海南征地拆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非法集资诈骗罪如何举证?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所要补交的信息:
·刑事案件中的参与人都有哪些
·绑架罪还有结果加重犯吗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取决于哪些因素

周边机构:

·滕州市人民法院北辛法庭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平原法庭
·沂南县人民法院大庄法庭
·青州市人民法院庙子法庭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大榭法庭
·白城市通榆县人民法院
·南京市溧水区律师

需要法律帮助的,一键直拨律师电话:
 13061416368

法院导航  错误更正  侵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