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简介 |
![]() |
|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01560386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滨海新区、东丽区、宁河区依法属于中级人民法院职责的司法审判工作。依法管辖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津西监狱及其分监狱、天津市长泰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 。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职。 现有内设机构14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裁决审判庭)、天津知识产权法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含干部处(督察室)、宣教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设有科技法庭32个,其中互联网法庭3个。。 微信律师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就说明有患者在其中受到了一定的损伤,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但实践中医疗事故客观存在。而发生医疗事故之后,为了尽量减少患者的损失,医院有责任对患者进行赔偿。那?医疗事故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本站我们将通过以下内. 一、被索贿对象是否明知是行贿?不一定明知是行贿,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 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怎么确定?一、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怎么确定?合同诈骗罪的民事赔偿金需要根据具体受到的经济损失确定,受害者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为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刑事附.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用人单位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根据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 一、自书遗嘱真实性存在异议的怎么办?自书遗嘱存在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而法院可以根据异议人的主张进行笔迹鉴定,从而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自书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 | ||
| ||
需要法律帮助的,一键直拨律师电话: 18501560386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邮编、位置导航 |
法院导航 错误更正 侵权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