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749号
电话:0523-8846836
邮政编码:225500
○法院热线:12368
○免费咨询律师:17761982628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简介:
姜堰区位于泰州市的中部,属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全区总面积857.75平方千米,其中平原面积664.96平方千米、水面面积192.79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71.94万人,常住人口66.91万人。1994年7月原泰县撤县设市,改称姜堰市南京律师网。2012年12月,经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批准,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全区共有4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113个社区,151个行政村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强县、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全国生态示范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江苏省小康县等。
姜堰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清算与破产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审监庭、研究室)、政治部、办公室、行装科;直属行政机构1个,即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4个,即顾高、张甸、开发区、溱潼人民法庭;党务机构1个,即机关党委(督察室、党建办)。
。
微信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专业律师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 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人们在办理房产赠与、签署买卖合同、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等事情的时候,往往会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员会对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公证书。在特定条件下,公证员要申请回避的,这也是为了确保公证环节的. 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是立案后的90日内作出的,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二、何为自然人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子女,属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有哪些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