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法庭
详细地址:姜山镇人民南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052261268
微信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专业律师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一房多卖的房屋归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 倒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倒签合同的规定是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 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计件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平时计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加班工资的发放,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 民事诉讼主体错误该怎么办?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候就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制裁他人,但是有时候会出现告错人的时候,按照相关法律原告主体错误会受到相应的. 大学生车祸瘫痪有误工费?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