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宁和北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5909582358
微信律师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专业律师
相关机构:
相关知识: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是: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二、对债权. 公司发行债券的资格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这样,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产数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 后妈是孩子的监护人吗?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 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重新提交证据的方式是什么?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