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为加强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甄别,防范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切实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效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现就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制定如下意见:
职业放贷人是指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发放贷款资质,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营业性、经常性特点的单位,以及以放贷为其重要收入来源,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人。职业放贷人向.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而且是比较规范的法律文书,看不出任何高利贷痕迹;再加上是团队操作,有的职业放贷人还聘用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其代理民间借贷诉讼,因而能够十分熟练地运用法律条文,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套路,官司一打一个准www.njlawyer.cn。以至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很多案件的原告其实是同一个职业放贷人南京律师网。职业放贷人成了.的常客。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首先要进行关联案件查询,同一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作为原告一年内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的,该出借人应当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南京律师网。通过案件审理或者其他途径可以初步确定为职业放贷人的,不受上述案件数量的限制。
对于疑似职业放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审查南京律师网
经审查,原告确系职业放贷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且放贷行为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情形的,相应的借贷合同认定无效,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给付资金占用使用费用。
经审查,放贷人的放贷行为涉嫌“套路贷”刑事犯罪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经审查,属于虚假诉讼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处理。

实际案例: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关某以投资公司为平台针对有借贷需要的不特定人员出借款项以获取收益,此行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系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南京律师网。金融业务活动系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关某的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其与余某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书应属无效,所对应的高额利息约定及律师费用约定均无效。近期,吴中.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余某仅应归还关某借款本金8.6万元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无需支付其他的利息及费用。
律师提醒:以借贷为常业,即民间俗称的“职业放贷人”南京律师网。此类人员因缺乏监督管理,在借款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如违规掌握借款人的资产情况、收取高额的利息及费用、以要求借款人签订空白租赁合同等方式以图在不能获取预期收益时达到迅速占有借款人资产的目的等。“职业放贷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成立,促进江北新区发展 | 南京市全部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一览表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我是木工工人,三月十六号经朋友:介绍到一个老板做工有
      我是木工工人,三月十六号经朋友:介绍到一老板做工有一个多月了,除生活费外,到现在欠我一万多的工资没有结,每次电话他说过二...

  • ·在群里玩11,后来上班了,叫群主帮忙玩,还能追回来吗
      在群里玩11,刚开始是自己玩,后来上班了,叫群主帮忙玩,我帮我输了的钱,还能追回来??...

  • ·请问法官关于菜屯镇西头九队的的那个案子,为什么说不用留胡同,
      请问法官关于菜屯镇西头九队的的那个案子,为什么说不用留胡同,请问那后边人家怎么向前走,后边是伦徐村的庄稼地,我的哥哥为保...

  • ·我爸今60了,在秦门单位做了有8。现在想辞退他,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的,为单位付出这么多。没有社
      我爸今60了,在秦门公司做了有8。现在想辞退他,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的,为公司付出这么多。没有社...

  • ·会有法律保障吗?,我父母辛辛苦苦去国外工作
      我父母辛辛苦苦去国外工作,买了两套房子,因当时情况所限,都按哥哥的名义来买的。现想将房产都归于父母。房产更名所需费用太昂...

  • ·想诉讼离婚
      想诉讼离婚...

  • ·我和我老公分居三了能不能起诉离婚
      我和我老公分居三了能不能起诉离婚...

  • ·你好,我女儿户藉在徐汇区,女婿加拿大藉,祖藉江苏太仓人,我女
      你好,我女儿户藉在徐汇区,女婿加拿大藉,祖藉江苏太仓人,我女儿在上海涉外婚姻记登领证的,现想在徐汇法院申请离婚可以吗...

  • ·起诉离婚律师费太贵了怎么办
      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大多会选择去离婚,不再生活在一起,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只用提前拟定好离婚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

  • ·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一、怎样通过诉讼解决债务纠纷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

  • ·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权下放有一句总体要求的话“简政放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其实从行政处罚权下放开始,还是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其...

  • ·严格执纪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严格执纪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严格执纪办案程序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亲告罪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亲告罪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亲告罪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

  • ·走私嫌疑和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

  • ·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应该给多少?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是不能免除的。那么父母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该如...

  • ·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区分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钟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镇江高新区律师
    ·南京破产法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