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

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

公交车10路、69路、70路、115路、131路、165路、311路至“花园路·南林东路”站下。

二、迁址后,本院原办公电话、传真号码将有调整,如有需要可拨打12368或025-83185114(2021年1月4日启用)咨询www.njlawyer.cn

三、原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58号办公楼和审判法庭,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原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58号办公楼和审判法庭,自2021年1月9日起停止使用南京律师网

四、本院原安排的庭审、调解、谈话等诉讼活动,请以各审判庭最新通知为准。

五、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和执行局办公地址不变南京律师网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玄武区法院旧址办公条件对照:玄武.现使用的六层审判办公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l993年建年投入使用。根据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玄武.开始对派出法庭及院本部审判办公楼进行重新扩建南京律师网。2000年,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锁金村法庭开始施工,这座 功能设置完整、装备一流的现代化法庭将于2001年10月1日正 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逾1000平方米孝陵卫立法庭预计将在2003 年建成。现在,院本部面积超过12000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综合楼 选址工作正在进行。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程序 | 江苏省所有监狱地址、电话汇总表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
      小孩打架,伤势不严重,被打方可以向打人方索要钱吗?打人方现在在派出所,被打方他们还要索要钱。这样合法吗?...

  • ·你好王律师,我儿子在上海在上班时间内被工友打伤,住院花了好多
      你好王律师,我儿子在上海在上班时间内被工友打伤,住院花了好多钱,司法鉴定轻伤2级,对方年龄差10多天不到16岁,派出所对...

  • ·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合法吗
      早上九点上到次日早上7点,白天休息,第二天继续上早班,一个月有5次这样的情况,无加班工资,只有20元所谓的补贴...

  • ·关于开发商代办契税的问题请教律师
      你好,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契税的话我家是按1%收取,但是开发商进户时要全部收取3%,房产证下来后如果仍然是首套住房再返回2%...

  • ·在火锅店用餐时,旁边桌喝了酒寻事滋事,把对面桌的人打了,现正
      在火锅店用餐时,旁边桌喝了酒寻事滋事,把对面桌的人打了,现正在医院...

  • ·因不同意换岗,公司提出解聘
      我本是仪表工,单位现在以没有需要,换去做操作工,我不同意,单位提出解聘。我在单位工作六年。可以得到的补偿是双倍工龄工资吗...

  • ·他已经失联了一年,想与丈夫离婚,生活费,孩子的学费都没有给过
      他已经失联了一年,想与丈夫离婚,生活费,孩子的学费都没有给过,孩子现在6岁一直都是我在带。他因为创业失败有债务,有网贷还...

  • ·我之前有过两次婚姻,并且每段婚姻都有过一个孩子,现在我已经再次结婚了请问我还能生
      你好,我之前有过两次婚姻,并且每段婚姻都有过一个孩子,现在我已经再次结婚了,请问我还能生小孩吗divclass="w99...

  • ·中国劳动合同是几年的有么有要求我国对劳动者和用人
      中国劳动合同是几年的有么有要求我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年限没有要求,需要但是人进行相应的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

  • ·可以被收养的人有哪些 哪些人能被收养
      一、可以被收养的人有哪些《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

  •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极为常见,通常在我们借款时需要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对于借款合同的一些属性,很多...

  • ·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标准?标准就是衡量事物的准则,用来判定是不是某一事物的根据。而在技术层面意义上,标准就是指一种以文本形式发布的统一...

  • ·离婚拿到抚养权对方纠缠怎么办
      离婚拿到抚养权对方纠缠怎么办?情况严重的话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 ·怎么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
      怎么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 1、去哪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为征地补偿公告所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

  •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要求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

  • 相关机构: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区分局
    ·江苏省检察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西藏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