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代理的店面房租赁合同,经营权转让有效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告,并查阅了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 双方的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2018年9月27日,答辩人和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滨湖区山水石塘风情27街店面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租金每年37500元,按照先付后租的原则执行www.njlawyer.cn。2019年3月1日,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才签订了《店铺转让协议书》南京律师网。因此,答辩人有权转让店铺。
二、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是经营权转让法律关系南京律师网
店铺转让协议书签订后,答辩人已经按照约定将店铺的装修设计、奶茶、汉堡炸鸡、卤味等技术、机器设备、经营汉堡店的原材料等交付给了被答辩人。因此,答辩人和被答辩人之间是经营权转让,而非转租南京律师网
三、被答辩人解除的理由不能成立。
被答辩人接手店铺后,由于自己经营不善,自己才放弃经营店铺。被答辩人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
综上,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转让合同,且合同已履行完毕,被答辩人解除合同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南京律师网
为此,请求人民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

南京律师代理的转让合同经营权纠纷一案 | 南京律师代理的公有住房租赁使用权纠纷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离婚财产问题,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她领证5个月了结婚前彩礼5万买项链8千结婚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跟她领证5个月了结婚前彩礼5万买项链8千结婚后份子钱4万7里面有她爸的一万婚礼别的钱就不算了结婚时...

  • ·劳务派遣被辞退,如何补偿?
      本人与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2019年07月22日签订2年合同,到期后续订3次2年合同,给予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201...

  • ·宋律师你好,我在江阴长泾镇一家工厂工作了两年,今年八月底辞职
      宋律师你好,我在江阴长泾镇一家工厂工作了两年,今年八月底辞职了,可是到现在还有678三个月工资没给我,还有我家人的,加起...

  • ·请问下张律师手机号或办公电话号码
      请问下张律师手机号或办公电话号码...

  • ·离婚官司具体求电话和微信咨询。急!!!
      离婚官司具体求电话和微信咨询。急!!!...

  • ·如何去掉法定代表人身份?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身份证借给他兄弟办公司,至今已有好几年,我出国进修多年,因为信任丈夫,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 ·逛街时买了个***花了1800,没有发票保修卡,回去找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逛街时买了个***花了1800,没有发票保修卡,回去找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 ·您好,请问是否有些在逃人员的名单不是网上公开的
      请问是否有些在逃人员的名单不是网上公开的...

  •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是无法避开的话题。如果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可以签...

  • ·应届生提前入职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入职offer1、公司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

  •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程序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程序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

  • ·商业车险全部险种有哪些
      商业车险全部险种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人们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在城市里愈加普遍,也正因如此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

  • ·讨债技巧—反间计催款兵法
      

    “反间计”即是设法使来自敌人内部的间谋归顺于我,我则可有效地保全自己,又增加战斗而致胜。该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

  • ·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文书几人
      相信您对司法鉴定或多或少都有所耳闻,司法鉴定就是了为了给谁会和您提供一个真实的结果和还原事实。但是,您知道司法鉴定文书几...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新法条是什么?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新法条是什么 在生活中中,民间借贷的这种借贷方式是受我国法律法规保护的。毕竟为了避免双方的债务债权关...

  • ·撤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律师代理的店面房租赁合同,经营权转让有效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