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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申请人(再审)朱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申请人,并查阅了本案的证据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的《房产抵押协议书》合法有效。
1、房产抵押协议书虽然打印时间是2013年9月29日,但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赵某于2013年10月18日在房产抵押协议书上补盖了申请人的公章并进行了签名www.njlawyer.cn。此外,赵某既是申请人的发起人,也是申请人的股东。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申请人在公司成立前以自己的名义与被申请人签订房产抵押协议书,并于2013年10月18日进行了盖章追认,并且房产抵押协议书上约定的300万元也已经归申请人实际享有。因此,房产抵押协议书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的《房产抵押协议书》已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
被申请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将位于泗洪县上商业步行街休闲娱乐的商业用房办理了抵押贷款300万元,并将300万元转至赵某个人账户,并由赵某个人账户以申请人的名义将300万元转至泗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用于支付申请人支付土地出让金。
综上,房产抵押协议书真实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申请人应当偿还被申请人所借款项。
以上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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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协议再审申请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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