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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邱某某,男,汉族xxx
被告一:陈某某,男,汉族xxx
被告二:周某某,女,汉族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491000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2、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系同学关系,自2017年5月12日,被告一多次向原告借钱,原告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被告一和被告二(即被告一的妻子)银行账户www.njlawyer.cn。2018年3月13日,原告与被告对借款进行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邱某某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元整,借款日期如上所示确认无误 。并约定2018年7月到8月预计还款三十万元,剩余款预计9-10月还清。
同日,被告一再次向原告借款,原告以银行转账及现金的方式支付借款二十一万元,被告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到邱某某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转账壹拾伍万元,现金陆万元整 。被告一在借条上签字。2020年5月16日被告一再次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利息于2020年7月份给清利息6万元 。被告已向原告还款二十万元,尚有49100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还款,被告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此致
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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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案件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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