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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某某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某某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范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某某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于被告成立运输合同关系,且原告按约将货物送达被告指定的地点。
原告与被告在微信群中认识,被告通过加微信的方式,与原告的业务部门经理柴文斌联系上,委托原告运输一批厨具到越南胡志明市,2020年5月初,被告就与原告开始商谈运输事宜,因被告要联系做木架的公司为货物定制木架,2020年5月26日,被告才将需要托运的厨具送到义乌港,2020年5月29日,原告通过合作的物流公司浙江锦鸿物流有限公司将被告托运的厨具装船运往越南,2020年6月8日晚,厨具运抵越南胡志明卡特莱港,2020年6月9日,原告将被告托运的厨具送达被告指定的地点,被告派工人前往卸货www.njlawyer.cn。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确认被告托运的厨具运抵了被告指定的地点。
二、原告与被告对于运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已明确约定。
因被告比较着急,要求原告先将托运的厨具装船运出,之后再要求原告将运费报给被告,原告确定好需要的运费后,报价给被告,经被告还价,双方确定最终运费为14700元。
现原告已经按约完成了运货的义务,被告确一直拖延不支付运费,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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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定制案件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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