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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陈某某,女
被申请人:南京市玄武区某某鸭血粉丝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医药费341.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275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0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0425元,护理费600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110.3元,共计123832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9年8月3日到被申请人处上班,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www.njlawyer.cn。2019年11月 18日,申请人在南京市玄武区某某鸭血粉丝店里工作受伤后,工友将其送医院治疗 。后医院诊断为左肱骨中下段骨折并住院治疗。2020年2月28日,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后,被申请人既不给申请人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也不与申请人协商工伤赔偿,申请人被迫于2020年3月10日离职。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工资表明细,申请人一共工作了7个月,总收入为24325元,平均月工资为3475元 。2020年9月18日,由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给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为伤残九级。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工伤赔偿事宜无果,为维护申请人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委,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玄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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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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