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答辩状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高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告,并查阅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高某某不应赔偿原告货物损失。
首先答辩人驾驶的车辆已在被告三公司办理了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保险赔偿范围和超过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由当事人按照在此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www.njlawyer.cn
其次答辩人高某某系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答辩人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且根据原告提交的镇江市丹徒区(2017)苏1112民初2651号民事判决书中,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辩称答辩人系其公司驾驶员,事发时从事职务行为南京律师网。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主张的货物损失应由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承担,答辩人不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赔偿责任南京律师网
二、原告提出的货物损失为210600元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首先,原告提交的价格评估报告系原告单方面申请的评估,评估时也未申请答辩人到场,因此对价格评估报告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南京律师网。其次,原告提交的证据中并未证明其已完全赔付损失312521元,且原告提交的销货单、托运协议等并未载明承运车辆及原告等信息,无法证明货物与原告有关联,也无法证明为损失的物品。故原告提出的货物损失为210600元的真实性、关联性均有异议,应不予认可。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对于答辩人高某某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南京律师网

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 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 ·有一个工头以公司老板身份,向我个人借了6万块钱,对方承认欠钱
      有一个工头以公司老板身份,向我个人借了6万块钱,对方承认欠钱,但谎称改日还钱,迟迟不见面。怎么办?...

  •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下情况。朋友从小父母离异跟母亲没有固定地址,身份证地址挂在父...

  • ·10000元钱丢了,谁该负责?
      10000元钱丢了,谁该负责?...

  •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六月份初在工作时间中被一辆大型超宽车刮倒致人颅脑粉碎性骨裂死...

  •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财产也得养老吗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财产也得养老吗 ...

  • ·税金,我在外地接了一个工程
      我在外地接了一个工程,签合同的时候是我的总承包,后来被拿掉一部分,但是他们依然按照原来合同的总价格提取我的管理费。还有在...

  • ·违规办烟草证,我是农村来的没有文化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农村来的没有文化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第一家有烟草证。这两家在一起没有证。第一家离第二家有5米。烟草局的给他们办了证。我...

  • ·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怎么样?
      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怎么样?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

  •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 ·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权发行的条件是什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

  •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一、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几种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

  • ·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
      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一、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范文: 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 淄博晓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xx...

  •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

  • ·强奸罪最多能判几年?
      强奸罪最高可以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滨江开发区派出所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区分局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交通事故纠纷答辩状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