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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w某某,男,xx
被告:z某某,男,xx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返还借款39700元及利息 2313元,共计42013元(自2020年 9月 3日起,利息以397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息10%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www.njlawyer.cn。被告从2019年12月12日开始陆续向原告借款,直到2020年3月5日总计借款达57700元 。2020年6月2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载明被告认可借款数为57700元并承诺从2020年7月开始,每个月的26日还款本金6000元,利息按年利息10%标准来支付,利息的起算时间为2020年4月1日。后被告不但没有如期归还本金和利息,9月份的本金与利息也没有实际支付 。截止到2020年9月3日,被告已归还本金18000元,还剩本金39700元及利息没有支付。
综上所述,原告多次和被告交涉还款无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此致
全椒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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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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