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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余姚市某某智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马鞍山某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货款7万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21年3月16日签订了《工业二手机械买卖合同》www.njlawyer.cn。双方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的xx激光切割机一台,单价为7万元,由被告负责运货、安装、调试,若此机器不可使用,被告无条件接受退货 。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定金,被告把机器运到原告处,原告再支付了余款共计7万元。之后被告多次派人上门安装调试,但原告购买的机器始终不能使用,双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
综上所述,原告多次和被告交涉退货之事未果,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现依据民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博望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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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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