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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申请取保候审
附:事实与理由
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d某某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d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案件事实,坦白从宽,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www.njlawyer.cn。
2. 犯罪嫌疑人d某某实际获利较小,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深刻的认识,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没有社会危险性,嫌疑人d某某愿意积极退赃,应该予以从宽处理 。
3. 犯罪嫌疑人d某某一贯表现良好,在此之前没有犯罪记录,且他也是在校大学生,现在处于毕业答辩阶段,如果被取保候审,可以让他本人顺利完成学业。
4.d某某这次是在找兼职工作中被人诱骗利用而违法,他本人一直都是学生从未接触过社会,涉世未深,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本次涉嫌的犯罪属于偶犯、初犯,应该予以从宽处理 。
综上,如果对犯罪嫌疑人d某某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有利于贯彻奖惩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司法精神,实现刑法的根本宗旨。
以上理由,敬请采纳 。
此致
镇江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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