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z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告,并查阅了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原被告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并非是原告所称朋友关系,双方在上海一起租房一起吃饭共同开网店,双方转账次数多,原告多次转账金额并非借钱,同时双方在分手时有过结算行为,被告不认可原告所算金额,也没有说明自己所欠具体金额,一是安慰女方说的,因为女方说他父母逼她要钱,二是受不了女方骚扰说的,女方多次报警影响男方生活,甚至多次到男方父母家中去闹,男方哥哥支付给原告2000元,让原告离开,本案被告不认为是借贷,因为原告与被告转账行为没有借贷合意,是赠与行为,只是女方赠与物比男方赠与物多,
一、本案中无条件赠与合同已成立且生效。不属于撤销赠与合同
本案中所有赠与物是现金,且已交付给被告,本案赠与合同是无条件,不属于可撤销范围内www.njlawyer.cn。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民间借贷答辩状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