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市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费用,交通事故律师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60岁以下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警将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四个责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www.njlawyer.cn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南京律师网。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南京律师网

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留下的,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南京律师网。”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惩罚。



六合合同律师_南京市六合区合同法律师办理六合合同欠款、六合合同违约赔偿等合同纠纷 | 南京市六合区法律顾问_南京市六合区律师担任六合公司法律顾问、六合企业法律顾问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江門恩平持紅色的"宅基地使用証"是否便是房屋的擁有證明?
      律師們, 你們好!

    我們有一本紅色的"宅基地使用証", 上面戶主寫上父親名字,&n...

  • ·你好,工伤10级请问:1:律师费用是什么标准。2:大概赔偿是
      你好,工伤10级请问:1:律师费用是什么标准。2:大概赔偿是多少?3:需要多久时间处理好。...

  • ·你好,我这里有一个介绍人拿了货款跑路不给我了,我想去长葛法院
      你好,我这里有一个介绍人拿了货款跑路不给我了,我想去长葛法院起诉,能不能立案,中间只有资金往来,也有聊天记录,也有电话录...

  • ·住房公积金能退多少?,我父亲是教师
      我父亲是教师,原先是民办教师,在01年转正了!现在面临退休,住房公积金能退多少?...

  • ·如何办理生育医疗报销??
      请问:我的行政编制在一县工商局,目前在该市工商局借调工作,编制所在地的县工商局没有给我缴纳生育保险,咨询一下我如何办理生...

  • ·调换岗位均遭拒绝,我是一家企业老职工了.身体欠佳..以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多次要
      我是一家企业老职工了.身体欠佳..以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多次要求公司领导调换岗位均遭拒绝.无奈之下我写了辞职报告.但单位...

  • ·乡下自建房父母名,夫妻共有商品房114平方一套。法院强制好卖
      乡下自建房父母名,夫妻共有商品房114平方一套。法院强制好卖房吗/...

  • ·我刚才看见手机页面出现了免费抽到**免费送,我也填写了地址电话。后来才看货到付款,这样怎么可以退掉订
      我刚才看见手机页面出现了免费抽到**免费送,我也填写了地址电话。后来才看货到付款,这样怎么可以退掉订...

  • ·一、离婚的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必须少分吗?
      一、离婚的过错方分割财产时必须少分吗? 过错方也不一定就必须少分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

  • ·酒驾拘役是在什么地方2023
      酒驾拘役是在什么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

  •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标准要参看各个地区制定的政策和补...

  •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间发生贸易往来都需要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实现,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公...

  • ·起诉离婚开庭男方不去咋办?
      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女方坚持离婚,经协商没有办法达成离婚协议的话,可以选择起诉离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法院受理离婚案...

  • ·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
       一、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 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被告的证据不能作为本案的定罪依据是什么;...

  • ·一、醉驾和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和酒驾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酒后驾驶: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相关机构: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区分局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如东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六合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