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和条件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位于溧水永阳镇栖凤南路8号
电话025-57245635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开通远程会见:

在市监管支队的大力推动下,溧水区看守所已经开通律师远程会见:

办理远程会见预约的律师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系南京地区执业律师(执业证号前五位为13201);


2、须成功绑定“南京公安监管”公众号中“律师远程会见系统”;

3、进入律师远程会见中心须持有绿色动态行程卡及绿色苏康码。



时段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全部开放www.njlawyer.cn。其中,上午为溧水区看守所远程会见时间,下午为高淳区看守所远程会见时间南京律师网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8694988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电话和地址位置导航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 ·请问河源龙川空置房可减免物业费吗
      律师,您好!
    请问河源龙川空置房可减免物业费吗...

  • ·自己驾车,路面雪滑,导致翻车致自己妻子死亡,检察院下了相对不
      自己驾车,路面雪滑,导致翻车致自己妻子死亡,检察院下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交警队吊销我的驾照10年,我认为吊销时间太长,麻...

  • ·你好!我有个亲戚,在外地犯了罪,现在正在服刑中。我是否可以san
      你好!我有个亲戚,在外地犯了罪,现在正在服刑中。我是否可以san你好!我有个亲戚,在外地犯了罪,现在正在服刑中。我是否可...

  • ·我该以什么罪名状告那个人?
      别人把我的隐私公诸于众,这个隐私关系到我的家族名誉.我该以什么罪名状告那个人?被告方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一个经常居住地在黄冈市东门路东门华府的被告是否应在贵院起诉
      一个经常居住地在黄冈市东门路东门华府的被告是否应在贵院起诉...

  • ·房产中介卷走税费能否告公司?
      房产中介卷走税费能否告公司?...

  • ·河边种树碍事给陪尝吗
      河边种树碍事给陪尝吗 ...

  • ·骗购外汇与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购外汇与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骗购外汇与逃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

  •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

  • ·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法律依据 我国公民都依法享有个人的知情权,而且也有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也是为了社会更好的了解政府,所...

  •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

  • ·一、未成年流产监护人代替签字吗?
      一、未成年流产监护人代替签字吗?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还是需要有监护人的签字。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

  •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nb...

  • ·欠钱不还被警察抓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警察抓走了怎么办?可以申请担保,否则被抓的行为人就只能在拘留时间届满之后才能出来。公安机关抓捕其只是为了协助调...

  • ·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

  • 相关机构: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
    ·启东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和条件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