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办理买卖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南京合同法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提供合同审核、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咨询服务。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解决诸如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合同法法律法规咨询、合同诉讼,合同审核等合法纠纷法律服务www.njlawyer.cn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常识: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南京律师网
合同纠纷的范围广泛,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具体说来,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南京律师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南京律师网。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合同纠纷能够避免则尽量予以避免。所以,应先了解一下合同纠纷的成因南京律师网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成因
  关于合同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的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南京律师网。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二)客观方面的成因
  任何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南京律师网。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南京律师网。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主体特定:合同纠纷的主体特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合同纠纷涉及到第三人的情况也存在,但并不多见,主要是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
(二)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www.njlawyer.cn
(三)属于民事纠纷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当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南京律师网
(四)解决方式多样化
  1、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的方式www.njlawyer.cn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www.njlawyer.cn。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www.njlawyer.cn
  3 、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www.njlawyer.cn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种类:
  (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

法律365律师栏目介绍 |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
最新咨询
  • ·头上缝了八针,肋骨断了四根对方肇事逃逸能陪多少钱。
      头上缝了八针,肋骨断了四根对方肇事逃逸能陪多少钱。...

  • ·为什么法院(渝水区法院)不采纳自首和立功,不知道上诉到中院有
      为什么法院(渝水区法院)不采纳自首和立功,不知道上诉到中院有没有用(刑事案件),况且还是恶势力集团这种案件...

  • ·欠条和借条的有效期区别,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
      从以上可以看出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2...

  • ·交通死亡事故对方主责我方次责,现在对方要人道主义赔偿,我方可以拒绝吗?如给人道主义多少合我也没钱
      交通死亡事故对方主责我方次责,现在对方要人道主义赔偿,我方可以拒绝吗?如给人道主义多少合我也没钱),上法院法院支持人道主...

  • ·想要孩子抚养权,我和第一任有一个男孩子我抚养,我想争夺和第二
      想要孩子抚养权,我和第一任有一个男孩子我抚养,我想争夺和第二任孩子的抚养权,他出轨了现在已经和小三领取结婚证了,我胜率大...

  • ·医院职工入编制后,以前10年工龄被清零,做法合法吗?
      我是宝应县一名乡镇卫生院的护士,1985年开始从事护理工作,1995年转为一体两制职工,有了正式编制,缴纳事业保险。今年...

  • ·安置弄虚作假?信访不作为?
      安置弄虚作假?信访不作为?...

  • ·陈律师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对方已递上诉讼,开口要一百万,现有孩
      陈律师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对方已递上诉讼,开口要一百万,现有孩子两个,一男一女...

  •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规定...

  • ·2023婚前财产是指什么
      婚前财产是指什么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 ·买卖合同一方毁约怎么办?
      买卖合同一方毁约怎么办?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用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一旦订立合同...

  • ·民事裁定书(对原审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7

      
      (××××)×民终字第××号

  •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

  • ·辅助性工作工伤认定的责任单位是谁?
      实践中,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可能会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劳务派遣的方式或正式招聘合同工的方式来用工。其中,劳动派遣员...

  • ·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
      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 一、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

  •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实践中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就比较严...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含山律师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Copyright www.njLawyer.cn
    南京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