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就更大,对社会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害就更为严重。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和赤。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不能含有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二、认定    (一)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从重处罚。  

■ 相关内容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倍邪说,蒙骗......


·扰乱法庭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

·亲子鉴定的原则
      (一)当事人申请原则在处理婚姻诉讼中,只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申请时,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动亲子鉴定......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

·执行阶段能否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并且随着审执分立原则的确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都不会理会当事人提出的审判程序......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编者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申请专利文件的日期,他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申请人申请专利行为的一种认可。因此,专利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对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

·人身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人身保险的理赔?是指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


■ 法律问答
·强*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老妈在淮委医疗事故,昨晚的事
·离婚事件,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想诉讼对方。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在自己家住宅做衣服有营业执照叫违法
·我没领到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孩子在医院做检查不幸从三楼扶梯坠下
·律师好!银行贷款出现纠纷去查原始银行档案资料!我担保保人发现
·我在上班的路上被车碰了,怎么办?
·请问事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解决san
·你好我朋友开*档刑拘了可以起保吗
·我发生交通事故,急诊。核磁共振显示第五骶骨骨质水肿,骨折可能。急诊医生写回去观察
·你好,我是一位农民工,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我离职一个多月,去劳动局告了还是没拿到工资怎么
·门面房合同没到期,房主要求让我搬走,我不走他就断水断
·你好黄律师我咨询一下:几天前我卖给别人一代大米包装上是25公
·发现自己被窃听了,我该怎么
·东西遗失在酒店
·放学后在学校踢足球地面打滑误伤另一个同学,买了保险,学校要san
·要停交医保于住房工级金吗
·你好,想知道黃江鎮村屋是否只可以賣給本地人?
·超生,婚后第一胎是儿子,婚后第一胎是儿子,现在未经批准生了二胎,
·关于租房问题的咨询,你好
·乙方承诺在6月30日前为甲方代购新湖明珠城房屋一套,已签订协
·孩子不到两岁,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父亲欠下外?0万左右,国企上班,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