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一、主合同与补充合同
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会有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
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补充合同的编号往往是以主合同为依托而表达的,如__号合同补1、补2,这是强调二者主从关系的实质体现。
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
二、补充合同的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三、补充合同与合同变更
补充合同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约定,则该补充合同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合同了。
补充合同对主合同修改得太多,超过了适当的量,或补充合同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
比如对价格条款,技术标准,履约期限等约定进行了不利于其中一方的修改,这也不能称之为补充合同。
这些补充和修改已经符合合同变更的要求,应该称之为合同变更。
综上所述,补充合同是对正式合同的一种补充和修改。如果正式合同与补充合同在某些地方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同正式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因此产生纠纷,补充合同如果有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是一项有力的证据。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 相关内容
·技术保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技术保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从事一些特殊岗位的人员,接触到的都是公司的高层商业秘密,这其中也包括一些专业性的技术。技术肯定和公司的利益等各方面都是挂钩的,所以作为公司的人员来说,肯......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呢,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三大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如果当......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双方合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双方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时可能会出现违法的情况,通过合同的抗辩权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使用合同的抗辩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同的合同可以使用不同的抗辩权。......


·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这也就增多了土地的用途,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我国的土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者都需......

·其实租售同权这是由我国广东省政府率先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改革
      其实租售同权这是由我国广东省政府率先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改革性的措施,短期来看,租售同权肯定是刺激了租房市场的活跃发展。并且从宏观角度来看,租售同权也对商品房的交易起到了一定程度的......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

·诉讼离婚男方伪造借据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要离婚的话是有两种方式可以走的,一是诉讼,二是协议,但是要是在夫妻双方感情生活确实无法调和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只是吵架,那么法院是根本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在离婚当中我们也......

·虽然允许买房子的时候通过按揭贷款地方方式购买,但这里也是要求
      虽然允许买房子的时候通过按揭贷款地方方式购买,但这里也是要求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款的,而对于剩余的房款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作为购房者,此时承担的购房首付一般是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在产期期间、哺乳期间的,单位要保证其相应的待遇,这其中就需要支付女职工相应的工资。那么女职工在哺乳期的,这个工资该如何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工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的内容包括哪些?现代社会,一项工程往往人们最为重视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您都知道,一项工程完成后,对于工程的质量是要进行验收的。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的好坏,也关......

·合同诈骗罪在哪自首,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中途心生悔意,想要自首以减轻处罚,那你知道犯罪分子应该去哪里自首吗?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了解答,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

·劳动法 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
      员工要是因为个人的一些原因而想要辞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进行的。而我国《劳动法》中就辞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通常劳动法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呢......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父母有时候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父母有时候会希望把房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房屋继承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房屋继承是将房产所有权以合法的方式转移给他人的......


■ 法律问答
·带装修的新房子外墙玻璃刮花了,是谁的责任呢?
·股份转让问题
·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也冻结了我的社保卡余额,该如何解冻我的
·我和妈各住楼上楼相隔5楼改造电网时共用一个电表后来楼下改为门面用开面馆现在我申清
·我想问下借钱不还法律上可以处理吗
·【咨询】一个股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能不能查到我朋友在哪个监区几号分区
·借出去的钱,现在收不到。有钱都不给
·轻微伤,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几天和别人发生口角后动手打了对方一巴掌抓了一下
·离婚双方均为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如何分配
·关于小孩户口及扶养权
·我自己的地自己占用做生意了能确权吗如果土地明不做生意了现在能不能确san
·人现在在看守所不能还上贷款、家人可不可以还
·交通事故急急急请大家帮忙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后生了一个男孩,老公对我有暴力,孩子现在二周
·车祸肇事者离开本地出远门了该怎么找他索赔?
·想请问一下蒙山县看守所外地律师进去会见需要持核酸证明么?几日
·校车问题,我们有四个孩子雇了一辆私家车接送
·您好,离婚十一年,两个孩子都归来(女方)抚养,十一年来他(男
·领居在人家手上买的来的农用地皮,在没有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建
·伤情最低达到什么程度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我怎么办才能讨回借款而不受损失?
·请问该如何处理?谢谢,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
·我借50000一角的利息我还了50000了我现在还不起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