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私分罚没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    罚没财物,包括(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2)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组织的行政罚款,例如环保部门对污染环境、限期不改的企业施以行政罚款:交管部门对违背交通法规、违章驶车的车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罚款:等等。(3)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的罚款。例如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授权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参观文物时毁坏文物者所处以的罚款。     此类罚没财物,依据我国财政部1993年《关于对行政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均当折价上缴国家财政,拒不上缴而擅白留作单位自用者,属行政违法行为;拒不上缴而又集体加以私分者,构成本罪行为。由于本罪行为既违犯了上述国家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国家对罚没财物的所有权利,因而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制度及其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私分的标的,既可以是应当上缴同家的罚没的款项,也可以是应当上缴的罚没的物品,     私公的方武既可以是按人头均分:也可以是依其职位、职称、工作业绩、岗位的不同有所侧重的私分;私分的次数,既可以是一次性地集体私分,也可以是持续性地集体私分,例如海关对对罚没的摄像机,采取随罚随分的方式,持续性地私分给其职工。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累汁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即海关、工商管理机关、税务机夫、卫生检查机关、商检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但本罪处罚的则是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施以行政罚款者,由于其既非司法机关,又非行政执法机关,因而此类机构如有集体私分罚设财物行为者,原则上不能构成本罪,可给予有关行政违法处理。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虽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本身一般均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但其派出机构往往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由干其符合刑法上的“单位”的条件,且也属于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因而此类机构自身原则上应当能够成立本罪犯罪主体,例如公安派出所、各级林业管理部门的派出管理机构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二、认定    (一)对不法将罚没财物使用权转付给个人的定性处理     有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将罚没的计算机、摩托、汽车等交付个人使用,既未正式过户给个人。也未称正式分配给个人。对此,从学理上看,我们认为宜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1)凡属大面积地或持续而长期地将此罚没财物私分个人长期使用,且任随个人处置或带回家私用者,此类情况,其虽无所有权之名,但已有所有权之实,对此单位,可以考虑以本罪论罪;(2)凡属偶尔私分部分罚没财物给部分职工使朋,或虽然是大面积地调拨私人使用,但主要作为公家配发给个人的办公用品使用者,不宜按本罪定性处理,而宜按一般行政违法处理。    (二)要注意将单位的集体私分罚没财物行为,与个别负责人或个别经手人私下贪污罚没财物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应按贪污罪处罚。
    三、处罚    犯本罪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相关内容
·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


·介绍贿赂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隐瞒境外存款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自已数额较大的境外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不报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业放贷人既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但都不具备放贷资格。2.借贷行为以营利......

·专利权实施许可的形式要求
      按照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专利法明确规定,实施许......

·收款技巧策略
      1、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2、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

·婚姻法对再婚生育的一些规定
      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再婚后只有一方带来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其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再婚后生育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侦查终结的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

·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就是贷款买房,贷款买房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如果需要,符合支取条件的,可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或者可以通过支付宝、当地社保APP......


■ 法律问答
·我是当事人亲属,系湖南人,事发在本月15日被浙江省舟山市定海
·您好!!我跟我前夫离婚4年了,我法院也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了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是不全国各地都有
·养渔自产自销交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中介帮我介绍一家托管房屋,协议己生效正常二个月现在单位已经人
·试期期满前一天公司辞退我,可否要求补偿?
·我小孩身体不好,成绩很差,想给他留级,如果一直不管他,就废了,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留
·三人把我吓坏了晕过去了,报警了,他们都不管,找谁
·婚姻问题,我是替我弟弟咨询的
·关于离婚后的赔偿
·你好,请问借了朋友15万,有录音和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朋
·我因为穿了JK制服在电梯被人辱骂,是不是从事不正当职业
·因做排污拆掉我了家生生活用桥,家人用石块那用站人,我家老人在
·如何要回欠款,朋友反目,朋友反目,借钱推脱不还。有借条在,没写还
·检察院要求核实我证言怎么回事,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我在一个工厂打工是一个肢体残疾三级残疾证想问一下有补贴吗有多少
·你好,我的大车被人盗,现在公安不给立案,我该怎么san
·工地上干活受伤
·婚内出轨,财产和孩子该如何分配
·两车相撞造成死亡,我车在旁边是否可以扣我的车和驾驶证
·货车买了强制险和2700商业险不带不计免赔.在张家港市**集团把62岁清洁工撞成
·老板托工资,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请问我能要到损失吗,我在公司被机器切到手了可是公司却把我给开除了请问我能要到损失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我是一个少数民族被骗到河南丈夫是个不务正业的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