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

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将来法院判决能够执行,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救济,有利于确定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乏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恶意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危害及原因是什么呢?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财产保全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保证将来生效裁判能够顺利执行。因此,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依法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然而,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部分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要切实加以解决。
一、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
1、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剧了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矛盾,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2、加大调解难度。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更趋激烈,且债权人自以为掌握主动权,不同意对债务人让步,给法院调解工作加大了难度,不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
3、损害司法权威。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数额通常远远小于查封标的,致使债务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4、侵害对方利益。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一般会影响到债务人的生产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一些债务企业因此将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主要原因分析
1、主观恶意驱使。部分债权人由于未能及时实现债权,就采取种种手段对债务人施加压力,有的甚至产生报复心理,企图妨碍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债务人其他合法权益。在主观恶意的驱使下,滥用保全权利现象因此时有发生。
2、条件审查不严。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往往仅进行形式审查,只要债权人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手续,一般就发出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滥用保全权利的行为。
3、法律规定宽泛。虽然《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制度作了规定,但较为笼统和原则,对适用的具体条件、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要求以及对债务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致使部分债权人有机可乘。
三、相关对策建议
1、严格条件审查。法院要加大对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债权人提供初步证明材料,对债务人确有转移、隐匿、毁损其所有财产可能的,方可采取保全措施;否则,应驳回债权人的保全申请。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把好财产保全关口,有效避免财产保全权利的滥用。
2、改进保全方法。坚持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顺序选择使用保全措施,给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出路,尽量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而造成负面作用。
3、完善法律规定。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细化具体条件,规定财产保全的实质要件;同时对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以及滥用财产保全造成对方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要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提高财产保全“门槛”,增强可操作性,严防当事人滥用保全权利。
综合上述,恶意财产保全的出现的原因除了行为人主观恶意的驱使,还有法律规定的空泛。并且恶意财产保全还会损害司法权威,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加大了调解难度。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恶意保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相关内容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当事人此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和财产争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但现实中有的人却害怕承担事故责任,因此有了逃逸行为......


·校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校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他们的安全也是我们时刻关心的。现在有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会车接车送小朋友,校车给学生们带来便利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曾经有新闻报道......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商业车险是机动车险的一种,与交强险相比商业车险不具有强制性,换言之就是自己选择是否购买,但是很多人在买车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一些商业车险,有的会全部购买有的是部......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的资料......


·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常见的经济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诈骗罪,是指以......

·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在工伤鉴定之前,员工应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鉴定流程。但许多人并不清楚工伤认定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下面我......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按照山东在国家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地方都在搞征地拆迁,对于当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省规定,各地应该在两到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子女抚养费当事人是否一定要当场出现在法庭上
      离婚纠纷只增不减,对于没有子女的家庭只需要分割财产即可,对于有子女的家庭来说,离婚中子女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当一方割舍不掉孩子的抚养权,或是一方吝啬于金钱,那么打官司解决抚养费的......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在进行房产排名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房产拍卖......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
      有谁知道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吗?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加上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人的思想观念的开放性,借贷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行为。借贷,在法律意义上,是指由贷方与......

·房屋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也是很重要的财产,而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
      房屋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也是很重要的财产,而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灾害或者人为因素导致房屋灭失,此时为了转移风险,最好是购买相应的房屋保险。那具体来说房屋保险包括哪些呢?但在房屋保险中也有......

·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人们生活在世界上,为了吃饱穿暖,工作是人生的一大要紧事。现在我国的企业主要分为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外商合资企业这几种。除了......


■ 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我提出离?孩子三岁?如果我要求带走孩?他需要支付多少赡养费?他的工资他
·我老公被松原市长岭县那别的警察带走我想找个律师看看能不能去
·劳动争议,这种情况需要等下去呢?还是催促承办法官判决
·执行异议,新民事诉讼法第202条和204条的规定有冲突么
·不是三甲医院的病例,能不能当做食物中*的证明
·离婚后他的户口不愿意迁怎么办
·我一个朋友在浙江,一个开*博厂的老板在江苏相城区最近几天出去
·江苏省内单位要求员工签社保补贴合法吗?
·已经办理结婚典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她出走半没有回家,报警求助帮忙找回警察会受理
·普顿外汇,受害者,我到什么地方去报案?
·如果车子在小区里被盗了了物业是否负相关责
·在常州武进看守所,罪名是寻衅滋事,是6年前的事,在河南老家被
·时律师你好,有一借条快10年了,一直拖着没还,现在可不可以起
·你好。我要找一名律师办离婚人在意大利双方同意离婚。委托给
·我在**罐头厂上班,上班时车间停电,放水不甚双腿被严重烫伤,医生诊断为三度严重烫伤。医生建议回
·我加工厂的,加工产品已经给对方了,税票也开了,对方就是不付款
·我要能在牡丹江帮要债的律师,有欠工程款的A,有
·离婚起诉抚养费
·职工在工伤期间能否调离原来岗san
·我儿子在校外被两个校内学生勾结两个校外人员打成轻伤二级,对方三个不满16周岁司法
·老板欠工钱不给给打了欠条也说没钱
·我是松江区叶榭的家庭农场主,2009年开始和村里签订农田承包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手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可以起诉还款吗
·你好,杨州虹桥镇的人拿了我得货,钱不给,我在上海松江区,请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