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单价 │总金额│ │种类 │名称│单位│ ├──┬──┬───┬───┤(元) │(元) │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 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 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 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 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 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 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 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 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 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 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电话: │电话: │ 经办人: │ │ │电挂: │电挂: │ │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