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哪里仲裁,如何申请?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哪里仲裁,如何申请?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假如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哪里仲裁呢?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以及补偿呢?接下来的我们会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用人单位是否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申请仲裁的相关内容,劳动仲裁争议处理一直以来都是雇佣关系问题中相当复杂的问题,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必要的时候还是需要通过法律等相关途径才能解决,当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申请仲裁,我们在这里还是希望您谨慎处理,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 相关内容
·外商独资企业减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外商独资企业减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减资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因为投资规模因为实际情况而发生的变更,相对于外商独资企业来说,企业如果发生减资这种情况的话,在审核手续上相对来说比较严格,那......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证监会30个......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经济、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成立......


·深圳成立分公司流程有哪些
      深圳成立分公司流程有哪些越来越多的公司因业务需要,而发展分公司,当然在不同地方设立分公司也有不同的流程。那么,在深圳如何成立一家分公司,以及注册公司有什么具体要求?具体的在深圳成......


·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
      为保障自身利益,在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这个问题,想必您在与公司谈工资方便都会有所提及。那么的我们会给您一个详细的说明,请您往下继续观看,供您参考。一、税前工资应发工资,包括基本......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

·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
      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一、死者债权债务如何继承?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起诉被告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就是在法庭之上,解决两个人之间的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如果不幸遭遇医疗事故,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具体到赔偿金额,双方可以通过做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来进行确定。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包含哪些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包含哪些规范?有哪些基本属性?一、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包含的内容1、按照发布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府在城市规......

·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有哪些
      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符合无效婚姻的情形,但此时也是要做出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并且此时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作出了要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有哪些呢?......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价格以外,谁也不想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所以房屋的采光条件是否好也是其中之一。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房屋的所有人者或是使用人是有享有采光权的。那......


■ 法律问答
·套票的法律责任划分,请问如果会计公司接受委托代理记账
·律师你好,在古巷案件无公平公正该如何维权,需要到上级什么单位
·身份证掉了,办临时身份证没有带户口本怎么办?
·已在普查前如实申报超生小孩、最低应该罚多少
·老师好,请问斜塘派出所办理的工业园区咋骗案,当事人送来
·因接到电话,听说表弟挪用工款,被拘留!目前金额不明确,只说十
·结婚三天,老公就开始打我,都打了一多了,一天一打,两天一打,逼的我都不知道咋办了,所以想离婚
·拿衣服去洗衣店洗,老板跑了,衣服拿不回来怎么办?
·律一师你好,诚请您能帮到我,窑洞装修水泥墙掉落,瓷砖贴斜进行
·商品房单价,合同的话,合同的话,最好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签订。否则
·你好,我是做珠宝的,我挪用公司黄金金额达到四万五元没能力归还,请问要判多少年
·我在2020年11月份委托灌南*屋吉屋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卖了
·请问没有结婚证可以像女方要抚养费吗?女方在小孩三岁离家出走现在小孩十岁了从没对小孩慰问过,女方是重庆
·离婚,想要离婚,想要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中介造成我的损失怎么办
·有朋友借款一万元,还有7700元未归还,多次催讨不归还,已3
·你好。如果想请你帮忙写下文书需要多少钱,资料你那都有,张家港
·我还在合同期内,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要解聘我,然后拿领
·我是青白江人,想买套安置房,又害怕二天房东扯皮。应该怎么办?
·帮老板干活手指断了三个,中指没有保住,现在从合肥医院转回四方
·婚姻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婚姻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如果是婚后买的楼房
·外嫁女还有权回来争房子吗
·a欠我钱,b欠a钱,b有套房子他项权证做给了a,我可以直接要
·民用土地强占纠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