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合同赔偿的相关法规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由此,我们看到,我国法律对于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劳动者遭遇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时,我们首先应该咨询相关律师人士,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懂得利用法律武器向用人单位申请合理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相关内容
·公司法关于设置董事会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设置董事会的程序是什么?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完整的公司,是需要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议决定机关,股东会是决议的执行机关,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董事会......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1、并购决策阶段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有哪些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


·新三板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
      新三板企业融资特点有哪些?在如今的企业中融资是很常见的现象,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公司,让公司不会被激烈的经济竞争中淘汰,也正是融资让很多企业生存下来甚至越来越强大,新三板融......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三)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

·哪些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

·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
      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和学生会签订一个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确定学生就业和档案问题,那么实习合同和三方协议格式范文各是怎么写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江苏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意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关乎着百姓的安全,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命面临危机时的重要保障。与此同时也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视的政府工作点。因此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外国收养人一次能领养几个中国儿童?
      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养中国儿童,原则上应在第一次收养一年后,......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完善,民众也对劳动法越来越关注,也由于近几年出现工伤现象增多,导致更多的劳动者个人保障意识增强,对工伤赔偿这一版块也更加关注。那我们就要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工伤赔......

·夫妻自愿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夫妻要是自愿离婚,并且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都达成了一致的话,那此时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只不过,对于很多夫妻来讲可能都不是很了解自愿离婚的手续要怎么办理......

·新婚姻法 婚前按揭房是共同财产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即使在房价攀升的今天,也有很多人仍然在买房。房价的高涨让很多人选择按揭的方式来购房,很多的婚后的纠纷也是由这个开始的,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按揭房......

·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
      一、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

·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目前我国社会离婚高发,夫妻离婚,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当然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在法庭上争取抚养权要看父母的身体条件和物质条件。物质条件上基本都可以保障孩子的成长,但......


■ 法律问答
·我們可以拿到轉讓費媽,8/8到期的租賃合同
·2021年四月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管,自己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
·问:公务员春节值班发值班费违法反国家规定了吗
·如何与上海XX有限公司打设备租金官/span>
·小孩在校摔断手臂,该怎么赔偿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和我妻子分居一年了,打电话不通,现在小孩
·被人追债,我的前夫在婚期间向别人借款十万元
·我想问一下生育津贴有不满24周岁拿一半之说吗
·父亲没有劳动力,女儿在什么情况下怎么赡养
·当事人会承担怎样后果?,我想问一下
·协议离婚后能否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
·我能加微信吗。有些事很难说清
·我老婆打人
·南京买房,一直不给两证,手续都全
·咨询个人手写申明,购房,购房,之前手写了一个承诺购买该套房屋并在
·警察可以随意的打人么?,你好律师们
·代理商投标资质文件和业绩该用制造商的还是代理商
·开发商办五证有时间限制性吗
·正在建筑采光权受侵,应如何应
·你好,醉驾被判两个月可以去看人吗
·因男方出轨被发需后仍与三方往来,不对家庭责任,想起诉离婚
·朱律师你好,我是花学村张圩组人。我向你咨询一下有关公伤赔偿误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您好我想了解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谢谢
·车牌带车租给别人,不做营运车,三方协议需要律师公证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