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有什么

不少人都习惯把宅基地看做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甚至把继承宅基地看做是理所应当的事。到底宅基地能不能继承,的我们就在本文中为您解释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以此帮助您了解宅基地,了解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
一、宅基地没有继承权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1、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建房,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城市人口依法继承农房所有权,二是申请人原为农村村民,已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此后农转非,原农房所有权不变。
2、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宗文) 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的法律知识。但是宅基地继承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是不可能全介绍到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可以帮您解决您的困难。




■ 相关内容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地区的征地与城镇地区的征地是不太一样的,毕竟农村地区的征地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多,包括土地、青苗等等。那么您知道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宅基地房屋遇上拆迁,会有宅基地拆迁房,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房产后,便取得了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能认定是宅基使用权是遗产的范......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土地面积广,可用地面积丰富,为了可以更好的管理土地,使土地的资源得到最大的发挥,国家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可以使面积众多的土地得到更好的分......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起诉离婚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在现代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离婚当事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或者,由于不得已的原因,选择了诉讼离婚,那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请......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城市房屋......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
      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什么等级?工程建筑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的东西是方方面面的,如果在施工建设的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对于工程质量事故会根据实物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的,......

·软件版权纠纷中对软件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软件版权纠纷中对软件侵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案件近几年越来越经常出现在媒体、报刊上。无论是哪种著作权,都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人未支付版权费,盗用他人的著作,会......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事情,可就不那么好说了。如果夫妻一方花钱满足基本的吃喝玩乐,那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私自把房子卖掉,......

·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经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基本的案情;犯罪嫌疑人若有任何生活上的需要,律师可以代为转达给家属;若侦查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刑讯逼供的行......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在医院或药店看见的医生都是有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进行医疗活动,这是非法行医,严重破坏医疗行业的正常运行......

·抢夺罪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抢夺罪往往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流程是什么?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流程是什么?我们企业现在做进出口贸易的越来越多,出口贸易就要和对方签署出口合同。出口合同履行简单的讲就是商品实现出口销售的过程,那么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流程有哪些?就......

·结婚10年离婚财产法律怎么判的
      现如今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多的自主意见,从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就可以看出来。离婚现象的普遍让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结婚10年离婚财产法律怎么判的?离......


■ 法律问答
·传票给我送来两次我没有收就退回去了这样法院会不会开庭
·你好,我是岳阳市汨罗人,十月份在**公司递交一枚古币,按该公司要求交鉴定费六千元。该
·律师们好,我是个按照农村风俗举办过婚礼的人,已四个月未来得及去办理结婚登记,她起
·我和当事人目没有领证,现在因被案子牵连被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德
·讨要公伤补尝款
·南通海安县孤寡老年人房屋拆迁问题
·退伍到地方民政有多少钱,我是四川省安乐县的..我是农村户口请问回到地方能拿多少钱
·两人无感情了,对方多次无故殴打女方,也不肯去离婚签字,应该怎
·婚前财产,十三年前我婚前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
·发票,对方给错开票资料,对方给错开票资料,会因为1000多元税票
·有一男(8)岁一女(12)岁两个孩子,男方女朋友打电话找我,
·我哥于2014工伤死亡单位给我哥赔偿金
·绑架、强*中止罪
·他不肯配合怎么办呢?,我和老公协议离婚了
·因为我寄东西给你们这面的人,然后呢都说是货到付款,但是呢,我
·我是陕西省宁陕县江口镇,有一个叫汪蓓被新疆塔城警察带走现在下
·那该怎么办?,出车祸肇事司机不跟那个人修车有什么后果我让他拿修车收据跟他的资料给
·我同屋贩*被抓,我也被牵连,我之前有过前科是贩*,但是这次我真的不知道他贩*我该
·实习律师所需材料
·关于员工在劳动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工辞不了的问题
·收到了中信银行委托律师的催款
·出租车交通事故,您好!您是全责
·你好,我去网友家,被她诬蔑强*,派出所来了把我带走做了笔录,
·您好,请问在松岗的劳动纠纷仲裁结果判决公司要工资,已超二个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