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特别应注意将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发明创造的名称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2.应将不服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撤销或维护专利权的决定的事实和理由阐述清楚、充分。
3.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
二、格式:
复审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人姓名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人姓名
②专利代
理机构
名称
邮政编码 地址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书号 电话
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第一款规定,对专利局
□ 年 月 日发出的对下述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
□ 年 月 日发出的对下述专利的撤销专利权决定
□ 年 月 日发出的对下述专利的维持专利权决定
申请号或专利号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代表)
发明创造名称
④ 复审的理由及证明文件
⑤ 附件清单
⑥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⑦ 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第②栏,若请求人为申请人时,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日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若请求人为提出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本表第①、第②栏所填内容应与撤销专利权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
四、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五、本表第④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复审的理由。
六、本表第①和第④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或由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请求人的,由代表人签章。
八、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