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事后可否再次起诉

道路交通也越来越繁忙,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多数人为了方便起见,会再事故后选择私了。但是有时可能受害人并不清楚状况,私了后有更加严重的情况发生。那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事后可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主要分析两个方面。
一、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重大误解”是从意思表示角度说的,即在协议签订时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在抱有重大误解的心态下签订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显失公平”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角度讲的。也就是说,被侵害的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远远超过预期损失,并且这种利益差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时,其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判断是否属显失公平应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不仅要看签订合同时受害方是否因缺乏经验、技能等,对行为的内容缺乏正当认识能力,还要看协议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的巨大差异。如果损失差距不大,或者当事人订约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就应有清楚的认识,则不能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反之,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二、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如何处理?
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处理,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量:一看协议签订时是否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除非受害人当时伤情显著轻微,比如:伤势无需治疗,或治疗中医生也告知轻微受损,医疗费花费极少等。如果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主持调解时,已将受害方的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并就今后问题也一并解决的,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就不应得到保护;反之,受害方的诉讼请求就应得到保护。二看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中是否已从某个角度考虑了将来可能出现新伤情的因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发生赔偿纠纷,往往会在签订赔偿协议时放宽赔偿标准,或者另行给付一次性后续赔偿款,以求“今后无涉”。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也应当认为受害人已对今后发生任何事情有充分考虑,并愿意接受今后可能发现新伤情得不到另外赔偿的风险。该种协议签订时虽然存在“风险和利益”并存的情况,但当事人一旦达成合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反悔;反之,赔偿协议所遗漏的项目仍应赔偿。三看协议签订者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如要构成显失公平,签订人必须在主客观方面都有缺憾,也即不能仅仅从协议获赔款和实际应赔款之差异来确定,还要考量签订人是否确实存在经验和技能上的缺陷。这可以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职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判断。
综上所述,对于交通事故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事后可否再次起诉要求赔偿这个问题,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如若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瞒、胁迫、损害国家公众利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那么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当然,受害人是否可以再次起诉,也要看原来的赔偿协议条款是否合理有效。

■ 相关内容
·交通违章造成事故一定构成犯罪吗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不少的交通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仅会追究驾驶者的交通行政责任,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因为此时已经构成了犯罪。于是有人就产生了质疑,交通违章造成事故一......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现代社会每天都会发生无数起抢劫案,如若法院结案后被告人坐实抢劫罪却一直不缴纳法院罚金该会怎么样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请您往下阅读。一、抢劫罪抢劫罪......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一、商业车险主险包括哪些?1、车损险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损......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其中一项为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那么,房屋......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三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

·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有哪些
      行贿罪共犯很多时候也就表现为为行贿受贿双方搭线牵桥,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这点上面与介绍贿赂罪的行为很像。但是总的来讲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之间还是有不同的,那么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

·重大医疗过失法律规定有哪些
      重大医疗过失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处理重大医疗过失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

·故意杀人罪
      一、概念与构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2......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撤销权的含义及规定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所谓行政法规的实施,指法律、......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


■ 法律问答
·亲戚说有个朋友在北京京东放贷那里上班,我就把四万块钱给亲戚交给他朋友了,每个00元的利息01
·未结婚登记,举办婚礼,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怎么办?
·房屋买卖,买二手房,买二手房,是建好的民房,买方不是当地农民
·律师,你好,我于201821日去**美容中心,去做了泪沟和法令纹的填充,可她没照
·买的二手房,户已过,房款已打,中介电动车带房东去银行看打款不
·打架斗殴主谋
·妻子有外遇一直没联系。能在法院申请离婚高她重婚吗?
·老单位建设的小区,但是房子出售了,以后购买房屋的业主和以前的业主停车费用收费不一
·女方为非农业户口,男方为农业户口,是否可以生育第二胎
·我让李某开车给我送货,结果出了车san
·结婚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真的到家产吗?
·2018年的时候跟朋友合股投资开店,当时因为比较信任他所以就
·醉驾撞死两个人 会判几年
·招学生时说的非常好。我们请的专家授课,学习很简单,实际教学
·你好律师,我于2013年租赁政府菜市场商业房一间,合同一年一
·只有口头居间协议,现居间合同成立双方已受益,被告只付一部分!
·父亲不给孩子抚养费。10年离婚抚养费一个月180块钱,父亲现
·用人方拖欠工资不给目前发生劳动仲裁到本人距离比较远,想委托请
·未正常辞退,无故拖欠工资
·夫妻协议是否有效,我夫4年前曾出轨当时我们定了一个协议如果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家庭破
·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我在马上贷款一万RMB,分24期每期还04总结24期还1000多这利息那么
·保险投诉撤诉后多久能重新投诉,保险公司的人过来让我撤san
·我们该怎么办呀,我们酒店每个月都是十八号开工资
·我和我同学是同一年的,05年,前两天在大桥下被交警拦住没戴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