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济青高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青岛市济青高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青岛市济青高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补偿修建青岛到济南的高速而占有农用地,现有青岛市济青高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拟征收地块位于西董街道上回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为4336平方米,涉及农用地4336平方米,其中因地4336平方米。
一、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12-288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该宗地闪于第2级区片,补偿标准为63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妆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7.3168万元。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滨州市物价局,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种类和数量,依据经有关各方面签字确认的《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为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5.3515万元。
二、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调,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1、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7.3168万元,由邹平县财政局拨付到西董街道上回村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2、由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征地补偿费拨付后对村留机动地进行调整。
3、邹平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0/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6.5040万元,由邹平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准一交性划入当了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批准后,邹平县人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以上就是青岛市济青高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资料,从内容来看,明确规定了济青高速征地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费用的总数,明确告知,该费用总额怎么划分,以及社会保障补贴金额。青岛当地居民可以根据此规定来计算自己的补贴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