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可行吗
随着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常会有人会问,我不想履行合同了,支付了违约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样的做法可行吗?一、关于合同解除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1)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2)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1)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2)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不再继续履行合同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2、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不予强制履行而解除合同(1)根据《合同法》93条,合同约定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如合同中有关解约定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以承担定金处罚为代价解除合同。(2)根据《合同法》110条,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形的,可以不予继续履行。通过我们以上对于合同解除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基本介绍,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再原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况下,才存在不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