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在遗产继承中,财产继承顺序应该是您最关切的话题了。现实中有很多因为财产分配意见不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例。财产按照什么顺序分配,这里涉及到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具体内容有哪些?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文我们整理了有关遗产继承方面的知识。

一、国家关于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二、遗产继承中有关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我们由此可知,配偶、子女、父母作为被继承人最亲密的人,位列财产继承顺序中的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先从第一继承人开始,只要没有第一继承人时,第二继承人才能继承。明确继承顺序是财产能够清晰分割的有力保障,大大减少了财产继承中的纠纷和问题。

■ 相关内容
·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遗产纠纷对我们来说并不少见。在遗产纠纷中,子女不满遗产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起诉人需要提供书面起诉状,说明其请求和事由,还需要提供能够支持其分割请求的证据。那么,......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在重组家庭当中就会有继子女,有的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


·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生活困难的人如何多继承遗产
      女性在怀孕期间,如果丈夫去世的话,此时也是会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的。但此时本身怀孕的妇女就比较辛苦,日后生下了孩子也需要养育,就想多继承遗产。那么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胎儿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足设立公司的条件,其次还要审核设立公司的流程是否正确,如果其滥用职权,批准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公司成立,那将构成滥用管理公......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

·廊坊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在我国各地,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到底需要多少的抚养费可能每个地方,具体到每个孩子身上都是不一样的。......

·外地人北京买房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实际中,很多人在北京奋斗多年,生活基本稳定下来后,一般都会选择留在北京,并且买房安家落户,但是由于自身是外地人,户口不在北京,买房就会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资格是......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在遗嘱继承中,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被继承人可以指定继承人为遗嘱的执行人吗?这还要从哪些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开始说起,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找中介服务,这是现在很多人的一种选择,其实不需要与中介签订合同的,但是还是有签订中介合同现象,那么签合同就可能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中介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呢?我们......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还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其实在生活当中向他人进行借钱来解决自己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的这样一种情况,应该秉着诚信互助的原则的。但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别人借款以后不进行偿还,所以引发......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一、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


■ 法律问答
·本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说给上了工伤保险,各项手续都提供了,鉴定也做了,会不会是单
·**我在**机场办理了一张网的VIP当时说的00000第一次买机票的时
·我有一个行政案件可以代理吗可以留电话联系吗
·公司违约,我是一名毕业生
·故意*人罪的赔偿标准
·离婚在异地可以办理吗?需要那些证件?
·邱律师,你好,我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老公初婚我二婚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现在我们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还可以生二胎吗
·延安市看守所电话多少
·你好,有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需要一位专业律师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我是工伤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为什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沒有?合肥市一次性
·合同合法不合法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你好,请问我在广州佛山禅城法院1月4号有一个跟中国人民财产
·身份证快到期异地怎么
·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泗阳县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卡,此前未欠款
·左手食指和中指伤残标准和赔赏
·律师,我和我同学被另一个高中同学骗钱不还,现在躲起来不回信息,我们要维权!
·我爸爸跟他老板一起喝酒吃饭,期间我爸爸提出加薪,老板不满,骂
·对于拆迁方给予的拆迁条件不满意,怎么办?
·工伤的认定,满60
·前夫诽谤我不是处女我该怎么
·房子的问题,我参加单位分房
·**公司昨天通知辞退我,当天就让我离职,让我去签工资结算单,没有签合同,干了10个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