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人对此也是存有疑虑的。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

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

谁有义务赡养老人?继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回答这个问题一定要分情况: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继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此处所说的继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仅指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四、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我们以上的分析想必您一定对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有了新的认识,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不必非要有赡养的,但是对于共同生活型的则一定有赡养义务的。如果您面对的继子女有不赡养的情况

■ 相关内容
·通常追讨抚养费要去法院吗?
      夫妻在离婚以后,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也都基本协商解决清楚,接下来的就是要按照约定执行。但是有些夫妻的一方在履行抚养费责任的时候,出现了不履行的情况,就会发生追讨抚养费的情形,但是......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


·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一种教育费用或者是生活费用,在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


·现代社会,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现代社会,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环境污染的行为,在环境被污染之后,有的时候关于赔偿问题一时达不成协议,这个时候就需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先进行赔偿......


·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
      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不同的地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将被废止。那么,《民法典》涉及《合同法》的方面和原来有哪些不同的......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公路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随着城乡建设进程的推进,土地被占用的情况司空见惯,但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每一位公民都愿意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支持政府工作,共同建设一个美丽的城市。由此,国......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性质是怎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法律性质房地产居间合同的主体包括居间人及委托人,似乎只有两方。但事实上,所谓居间,肯定也就是在两者之间,而且《合同法》......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二、法定变更和解除。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达成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未达成借款合同解除和变更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其实这样的纠纷是很常见的。同时由于涉及到的财产数额比较大,因此我国最高法专门就此制定了相应的司法......

·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遗弃的事件时有发生。通常都是哪些年纪大的老年人,或者年幼的孩子等被遗弃,这些行为都是有违道德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即所谓的遗弃罪。对于遗弃是否构成犯罪,......

·公司债券发行人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人条件一、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
      小企业融资是怎么回事?企业的融资对企业后续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的小型企业苦于没有人脉和自身规模的问题没有办法进行融资,这样不仅当误了其发展还会对企业是否能够长久发展有......

·男女结婚多久可以离婚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现在很多男女都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本身的感情基础表薄弱,因此结婚之后发现双方不合适就又想离婚。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男女结婚多久可以离婚呢?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吗?下文中......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一、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1、......


■ 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现在税务局要求自己网上报税,网页打开了要填表,不知道表格里怎样填写才提交,我是个体
·帮我查一下梁xx在哪个监区?
·你好,请问你们承接离婚诉讼是怎么收费的
·我们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村再分配土地补偿款时把所有的新增人口都排除在外
·匿名举报是否受理,匿名举报是否受理
·我有一亲戚,男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
·柏律师你好!我首先向你表示感谢,二O0肆年来过你那里咨询讨债
·我在结婚前买了房,我现在已结,请问这套房是属于我个人财
·房屋租赁合同,我们原是与单位A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投票]南京女子买航班延误险获利300万,违法吗?
·离婚后抚养费是否包括医疗费
·打仗后经调解达成和解后受害人病情加重我想请您给受害
·离婚判决书弄丢了,是不是需要当事人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去法院补
·公司欠钱不还,公司欠钱不还
·开始属于民事案件现在转成刑事案件然后移交到检察院在派出所没移
·被安徽滁州警方带走,涉嫌诈骗
·厂名和别人的厂名同名算不算侵
·租房子的合同出租房子上房主姓名是电脑打印的。这样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么
·女方大陆现在香港结婚了,女方在大陆买了一套房,女方自己出的全款,/span>
·我儿孑因盗窃案被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斜塘派出所羁押,于201
·检察院给诉是贷款诈骗罪,到了法院能变罪名吗?
·2019公务员工伤鉴定标准,按什么标准执
·在亲戚家超市工作眼睛受伤,有证据,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有几成把
·我要怎么跟写书的协议,我才没有责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