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交通事故,谁都不希望发生,可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安抚好受灾家庭。那么,您知道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
一、赔偿项目赔偿数额
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015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21元/年
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201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5139元/年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下538720元
6175周岁26936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134680元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60周岁以下216420元
6175周岁10821元/年×年限
75周岁以上54105元
丧葬费27569.5元
伤残赔偿金城镇居民2693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10821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被抚养人
生活费城镇居民17234元/年×年限÷份额
农村居民8975元/年×年限÷份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营养费100元/天
精神抚慰金不高于8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1610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981元/年。
二、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具体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综上所述,关于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大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 相关内容
·我国对醉酒驾车罚款多少
      我国对醉酒驾车罚款多少?一、醉酒驾车罚款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处分好包括房产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以避免离婚后相关的纠纷。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离婚房产处分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离婚房子归女方房款男方交的,女方是否有权处理?......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具使用的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大了。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是受害者一可能会是施害者。那么,我们该如......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一、双重劳动关系社保缴交的规定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其一,劳动者同时从事几份非全日制劳动,和几个单位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
      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哪些范围?一类工业用地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

·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

·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
      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包括确认住宅、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全封闭或半封闭室内环境空气质量与基线相比是否受到损害,确定室内空气污染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判定室内空气污染的原因,制定室内......

·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我国在包括广州等十几个地方展开了租售同权新
      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我国在包括广州等十几个地方展开了租售同权新政的试点工作,对于这样一个新的政策其实您并不是很清楚,换句话说您对于广州房子租售同权解释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

·并购基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并购基金合同的意义是什么一、对于上市公司的意义1、消除并购前期风险可通过并购基金提前了解目标企业,减少未来并购信息不对称风险。另外,可借助PE对项目判断的经验和能力,优势互补,与P......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什么?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明包括1、本人身份证明;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

·谁有权向承运人提起海上货物运输提单侵权索赔?
      《合同法》生效后,使外贸代理关系基本由该法委托合同一节调整,根据《合同法》第402条及403条规定,外贸代理人对外从事业务时其身份为为隐名代理人或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人。真正的收货人......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

·执行依据
      执行依据,是指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这种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2.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


■ 法律问答
·第一看守所星期六可以克存钱吗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是否要结清工资
·房租到期,房主乱涨价,我该怎么办
·李律师好,我在黄坭冈做了有四个月的工没有拿到,请你帮帮我,把
·EMS把我的邮件投错,并且找不回来
·个人埋在地下的银元、铜钱财产权属于谁?
·我想起诉离婚,他是你们东双沟人,起诉要本人到你们法院吗?因为
·江門恩平持紅色的"宅基地使用証"是否便是房屋的擁有證明?
·没钱就不用还债吗?讨债,各位专业律师
·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住房安置?
·我后面到底该怎么解决?,我是04年打的一个官司
·国营企业下岗职工退休龄是多少
·犯人出狱可不可以去监狱门口接呢
·关于房产,我爷爷有5个儿子
·放弃我孩子的抚养权,我已经怀孕3个月想要我男朋友放弃我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做?
·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你好,由于我*当时手机分期时基本还完了,后面有客服打电话说由于我是老客户,说有1万元的贷款额度,
·你好,我想探望一个人,但不知在哪个看守所,怎么办?谢谢
·几年前的脏款还能追究吗?
·我在婚庆000元打的婚纱柜子,老板用了柜子,一分钱不给,说你给我恢复原状,我怎么
·劳动合同,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对有后台的房地产老板是否会给以"照顾"呢?----我现
·未婚买房,未领证分手,房产问题
·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span>
·请问一下银行可以跨行扣款吗?比如说欠别的银行钱,建行卡有钱,别的银行能不能跨行扣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