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一、劳动争议仲裁怎么举证
(一)主要原则还是“谁主张,谁举证”。
作为民事诉讼举证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举证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事实依据,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被单位解除了合同,员工对此不服时,必须拿出合同仍然成立和生效的证据,而用人单位则要拿出解雇员工的证据。
(二)以下情况由用人单位举证
1、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起争议的。
4、因用人单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由此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起仲裁时,用人单位都要负举证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此类案件中,作为申诉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对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不予立案。
二、劳动争议仲裁举证的时限有多久
(一)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二)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三)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四)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时限,但延长时限最多不得超过7日。
(五)因当事人未提交证据致使案件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审理需要要求持有该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或对该案件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证据。
其实劳动仲裁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省时省力,提交申请、然后再提交证据,最后进行仲裁,这最起码需要一个星期甚至是半个月的时间,而如果劳动者全部精力放在仲裁上又会耽误一些事情,所以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看看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法,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申请仲裁。

■ 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运营过程中,当股权进行转让之后,由于公司发生了改变,所以往往需要双方到工商局进行股东信息的变更。但是,生活中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女职工相比较于男职工,女职工在一些岗位上是不能胜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女职工去做这些工作,而且国家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


·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
      初入工作这一环节时,对各种法律上的规定还并不是特别了解,导致无法合理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当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时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公司才能担起责任,那么公司做工伤认定要本人签字是否必须......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详细内......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怎样解除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怎样解除一、如何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

·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要回定金吗?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

·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
      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同时存在新旧两债。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离得成吗?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不会再将就,而是选择离婚开始新的生活。但实践中往往许多离婚都不是因为双方均对对方没有感情导致的,许多情况下是由其中一方提出离婚的。......

·交通事故处理收费吗?是否合理
      有些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对交通现场勘查完毕后对其收了一定费用。虽然不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收费。处理交通事故不是交管部门的义务么,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收费吗?下面我们......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的规定
      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合同中,著作权法在原第35条中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针对诉讼案件,在接到诉讼后符合审理条件的,一般都是要进行开庭审理的。但是有时或许会出现新的人证物证,当事人的一方可能就会申请延期审......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应当怎么办
      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名义借款人未向出借人披露实际借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款责任由名义借款人独立承担。名义借款人履行偿还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赃物罪、转移赃物罪、收赃物罪及销售赃物......


■ 法律问答
·女50岁,无任何案底。菜场买菜时见摊位上有一手机,认为前面顾
·我女儿骑车上班途中,被别人的三轮车撞到倒地,当时没有报警当事
·为什么法院的电话都是打不通的啊
·替老婆维权咨询
·和一个男孩子谈恋*交往过程中赡养过那个男孩子很长时间不记
·怎么跟装修公司打官司,因为施工质量原因导致房间被水淹
·第一次要求离婚,法院一审判庭外和解,但是女方不表态,也没有互相联系,一审要求退还
·强*,强*情节显著轻微,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以什么
·监狱查624号有没有一位刘亲xx的人转到本监狱,家属什么时候可以
·双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
·国家河道治理,占用农民土地,国家有补偿吗san
·请问我要怎样做才有可能领回我的车呢?
·在星期天老师带同学到剑阁旅游的时候把脚骨折了。现在没法上学在医院住院,老师和学校
·唐律师您好! 怎样告劳务派谴公司乱拉黑人名单呢
·退休人员上医保问题,我是涿鹿县集体单位退休职工今年74岁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怎么算?
·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我是一名在校学我把别人打了 左右手两根小拇指san
·去买了一套新房,结果装修的时候发现天花板断裂,找开发商,却以楼上业主协商不了为s
·2014网上征兵报名了不想去体检可以吗
·男友离婚后房子孩子都归他,结婚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本人因工作不慎由空中坠落于地面钢板,造成颅骨骨折,颅内出血,
·我老婆被村里围墙砸伤了第一次开过庭没达成赔偿协议。现在都半年
·你好,我在两年前起述离婚,离了三次都没离掉,对方不同意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