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在办理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么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在进行住房抵押合同签订时,也有许多的问题需要注意,抵押合同怎样才能生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
一、抵押合同生效的确定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以其他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以其生产、经营关键的国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事先得到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申办公证时,还须提交批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筑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法律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物登记流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
1、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1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3、《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第18条: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关于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我们进行抵押登记的那一天起生效。另外,抵押物登记流程也是比较简单的,但是我们需要准备好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的材料,共同财产,需要共有人都签字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