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发生工伤后如何索赔

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伤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虽然单位与员工都不愿发生这一惨痛的事故,但既然已经发生的话就不得不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那职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索赔?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工伤后如何索赔
(一)双方协商。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二)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三)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工伤可以索要哪些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十一)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三人。
依照前条规定计算的各种费用,凡实际发生和受害人急需的,应当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可以根据数额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确定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采用定期金赔偿方式,应当确定每期的赔偿额并要求责任人提供适当的担保。
有些时候,工伤事故的发生是无可避免的,那么发生工伤后如何索赔呢?对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来讲,这是很重要的内容,可以对自身受到的损害进行一定的救济。而在索赔之前,还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和工伤伤残的鉴定。这个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



■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在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有时候法院会驳回上诉。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
      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到合同签订的事情,在就职的时候需要签劳动合同、租房子的时候要签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工程时则需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在合......


·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近年来,我们国家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时有发生,这就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比如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内容是什么?相关规定又是什么?多了解这些相关内容有助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而严重致残,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根据受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其进行赔偿。对于严重受伤的其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对被抚养......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离婚在我国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很多婚姻家庭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包括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解决这些......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能报工伤吗?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车祸的话,经过认定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要是车祸责任对半的话,此时还能报工伤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虑,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一、车......

·哪些行为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我国限制经营的物品虽然多种多样,但其必须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只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才属限制经营物品,否则,就不能对之加以认定。那我国法律规定哪些行为按非法经营罪......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按期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检,机动车定期参加年检可以有效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那么,如果该机动车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年检......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哪些
      现代社会中,由于房价飞涨,大部分在大城市工作的人,都买不起房屋,这样的话只能选择租房居住。在涉及到租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过此时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

·非法传销罪金额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非法传销活动日益猖獗,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财产损失,有些人误入传销组织,甚至发生人身伤亡。对于非法传销的打击,我国一直没有停止过,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

·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离婚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虽然这两种离婚方式的过程都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只不过需要的资料是不大相同的。那么,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企业间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公司转让股权,是指企业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所需要交纳的税收有很多。这些税收金额加起来无外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那么,......

·病人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患者在就医的应享有的权利:一、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

·周口市扶沟县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其实孩子在未成年以前,对于父母来说,抚养孩子那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孩子所有的正常权益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当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以离婚为借口,不对孩子进行抚养,......


■ 法律问答
·劳务工在施工现场因为疾病死亡 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件事san
·我大舅子因脚部和脸浮肿,加上咳嗽上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心肾
·1三人合伙开电器店。股权分配是动态调整方案,股东的股权份额
·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
·注册食品加工厂,我想和朋友合伙开一个豆制品加工厂
·你好~,请问因公司不合理自动辞职有没有年底双薪拿?
·咨询3险,你好,你好,我是07年公司给上得三险,现在怀孕
·拖欠工资2017年至今。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
·夜里倒车撞倒路中间没有警示标牌电信局杆子一根,请问我是全责?
·拆迁房房产证名字,请问,请问,我家的房子也是拆迁房,现在马上要涉
·我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合同中的购房首7.5万大写时错写成伍拾染伍仟元会不会带来纠
·工十,有病不能及时治疗,我亲戚在广州打工近10
·债务问题,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
·我转的的铺面五了和房东也没有签协议,都是到期交房租,然后房东打个收20日租金到期后房东提前
·我想请个辦护律师
·南京晚婚婚假多少天?根据晚婚奖励政策,要增加婚假一周。是晚婚假15天再加一周吗?
·清明前夕,花木被上坟者烧,拒不承认,咋办
·若是女方一直以发短信微信的方式诅咒丈夫以及家人的男方如何维san
·你好,,在吗请问离婚了户口是自动回原地方还是要自己迁回去
·我买房的问题,你好
·麻烦告知杜蒙县看守所的联系方式
·离婚了孩子和财产怎么判?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我公司是一民营施工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