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的目的,通常都是以结婚,想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那要是在给付了彩礼之后,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可能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3、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4、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二、哪些情况彩礼不需返还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实践中,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唯一的标准。当然,要是最后男女没有结成婚的话,那么一般情况都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材料的,但此时可以适当的扣除必要的花费。关于“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



■ 相关内容
·中国离婚法有哪些新规定
      我们国家并没有专门的离婚法,离婚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内容,包括离婚,结婚,家庭关系等等方面的内容。那么有哪些新规定呢?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


·夫妻一方怎样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以及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这三者有一点不能满足,例如夫妻一方属于精神......


·关于婚姻新婚姻法怎么算年纪?
      古时候,生活环境较恶劣,因为人口数量较少,为了发展农耕文明,获得充足的粮食,国家鼓励生育,女孩法定结婚年纪是十五岁及笄。现代,人口基础庞大,为了配合计划生育,又鼓励晚婚晚育,法定结......


·如果父母进行信用卡诈骗罪影响子女?
      现代社会,相比较以前的社会来说已经是非常文明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文明甚至是违法的行为,随着信用卡行业的快速发展信用卡诈骗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如果父母进行信用卡诈骗罪......


·关于协议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一、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

·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则少不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那么,实践中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吗?不少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

·民事诉讼约定管辖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约定管辖地如何确定?在民事诉讼的案件中首先要考虑的的是管辖权的问题。所谓的管辖权是指由哪一人民法院对原告提起的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因此,民事诉讼约定管辖地的确定对民......

·盗窃弹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盗窃弹药是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量刑也是较为严苛的,情节严重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盗窃审理也发表了最新的解释。那么,盗窃弹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

·上海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夏季是个很热情的季节,在这个季节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年中最热的体验。在夏季,我们应该注意高温所带来的一些列问题,注意防暑解暑。而在最热的夏季,有些劳动者因为职业的原因,不得不在室外......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

·个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如今,每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求职者,尤其是大学生都面临租房的问题。个人房屋出租个人房屋出租随之应运而生,很多家庭个人房产有剩余,都会选择出租出去,不仅房屋不会闲置还可以获得一笔丰厚......

·医疗过错需要尸检吗
      医疗过错需要尸检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1、死亡原因明确,医患双方没......


■ 法律问答
·赔偿金额,我弟弟让带挂车撞的没有自立能力
·17年7月10号买的平安商业保险,19年7月初去动的肺手术,
·请问作为股东为公司贷款签了担保人,妻子也签了最高额担保合同(未到期),如果退股不做股东,那么公司因资
·可否再据有或分割另一套房)
·我现在已经分到一处公租房,社区通知我在我名下有03被吊销的工商执照,我现在已经办理了注销,为什么让
·请问一下有借钱失信一事
·请问在工作中手指受伤了左手中指尖伤到骨头了手指肚肉没了应陪多少钱san
·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赔钱结案,但网上还可以查到,网上该如何撤销
·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双方没有财产,只有两个小孩,一男一个女孩,女方要求离婚
·向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书记私人建房卖,欺骗消费者权益,合
·村间路上租的地可以盖简易房
·询问某部门是否具有某法定职责以及举报电话,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下午一小孩吃饭时给一块鸭肉卡住,马上送医院,医生抢救不当死了。
·一只手被压坏了 但还可以动 怎么赔
·公交司机肇事人么有生命危险,但是司机么有拘留,事故中队不拘留司机有责任吗
·我想起诉渝中退役军人事务所,我们家姑娘当完兵后,他不给我们优
·在2012年7月24日盐都区义丰法院开庭,原告拿一份无双方姓
·签字和盖章是不是必须是书面而且是手写的
·车贷逾期好几天现在可以结清所有但是贷款公司不给开走说车子有人交了定金怎么办?
·老公婚内出轨我想离婚我想要孩子
·请问宜宾市看守所是在高县吗
·我是一名清洁工,上个月辞退我两次,这个月有要辞退我,我想为自
·车祸后医院救治几天后死亡 驾驶员在南昌哪个看守所
·我儿子在苏宁易购网上买的镜头应该是掉包性质吧苏宁那面已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