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解除租赁合同有什么事由

租赁合同有成立的时候,当然也就会有解除的时候。而在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符合一定的事由才行。那到底解除租赁合同都有什么事由呢?合同解除后,该由谁承担装修残值损失?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租赁合同有什么事由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规定,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10、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二、合同解除由谁承担装修残值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对装修物的处理内容,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合同解除,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违约方要求未违约方赔偿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是不能支持的。如果出租房同意利用承租人装修物的,出租房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补偿。
在租赁合同成立生效之后,想要解除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不能任由一方当事人随意的解除租赁合同,否则的话就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解除事由,您可以参考上文进行了解。



■ 相关内容
·产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产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在我国为了规范合同签订时候的一些事项,我国制定的有专门的合同法。但是可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制定的合同法的相关细节问题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有些时候虽然说签订......


·合同违约责任赔偿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赔偿原则有哪些?1、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


·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 代理是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民事活动
      如何解决代理商合同纠纷?代理是日常生活中很普遍的民事活动,很多生产厂家都通过代理的方式销售商品。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会签署一份代理商合同。里面将代理期限、代理权限等事项写......


·保管合同实践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什么是保管合同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实践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什么是保管合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寄存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负责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的,如果所在的城市房价比较高,此时想要购买的房子又比较大、地段比较好的话,则首付也是个不小的压......

·货运代理人应该把提单交给实际托运人
      货运代理归根到底是为货物运输服务,促成货物顺利出运,而实现提单的功能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在要求。要实现提单运输合同证明的功能,提单应该交给运输合同的缔约人也就是托运人,以便其履行或转......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一、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政策如何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政策如何自古以来,我国就是将土地看得非常重要。农民的每一亩地都凝聚了许多心血,然而有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国家不得不收回农民的土地。这时候,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政策如......

·离退休人员受聘到新单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种意见认为,广义的雇佣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狭义的雇佣关系不包括劳动关系。从现行立法现状看,我国民法和劳动法分属于不同部门法,雇佣关系属民法调整,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一般......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具备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

·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的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说到过失杀人的量刑上面,您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


■ 法律问答
·之前朋友借钱,网上银行转账,没有借条,现过去很长时间了,一直不还,电话不接,一直拖延,可否法院起诉
·我有两处房产 现在想卖一我先问一我需要交税吗
·网上,利用感情骗钱,可否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咨询情况
·您好请问您是淮北妇幼保健院的法律顾问吗?
·你好,请教一下,我父亲是海门市水利局的退休职工,我们一家在父
·掩饰隐瞒所得5000元会怎么量刑
·解除劳动合同补尝金
·国营企业下岗职工退休龄是多少
·您好请问儿媳虐待老人会有什么下场
·她欠我钱,就知道名字呵那个地方的人。怎么着到她
·父亲农村房屋继承纷争问题
·*博被非法拘禁,您好
·从来没有过感情,当年自己年龄大小属于强迫结婚,结婚后两个人没
·想请你帮打我关于离婚婚方便的官司
·我是一名宝妈,在家带孩子,现在老公不管孩子也不给钱
·农村拆迁补偿,您好,您好,我家现在正处在拆迁谈判的阶段,我想
·我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因为有事,借我600块钱,到还钱时期不还怎么san
·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工,我们公司搬迁到天津,我们有没有搬迁赔偿呢?我们公司别的劳务
·超生要罰款是怎麼算的尼,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超生要罰款是怎麼算的尼沒有理由被村委會那
·如果已年满60周岁,是不是子女缴费,老人就可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性养老补贴
·A欠我钱,B欠A钱,A把B的欠款转给我,B给我写了借据,这个如果起诉能生效吗?
·爷爷家情况相当特殊,我想求助律师,爷爷的子女有两个,我父亲和我姑妈,农村老房子里现在只住着我爷爷和
·马律师想咨询法律相关问题可约个时间好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