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应理性维权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维权天经地义,但维权切忌意气用事,有勇无谋,一不小心就身陷麻烦,只有有勇有谋,仔细筹划,做到理性维权。
那么,何谓理性维权呢? 律师认为,凡是通过法律的办法,通过谈判、协商、诉讼的办法,就是理性维权,同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配合一些商业活动,例如团购、集体收房、集体验收,这些都属于理性维权的范围。
理性维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一、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二、在受挫的情况下不屈不挠。 三、反过来说,我们看到了许多非理性维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这种维权方式非但达不到目的,反而授人以柄,自己的利益受害。 四、对方不理性,我们要理性;对方失态,我们不失态;对方情绪激动,我们依然理性。当然,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五、理性维权不完全是由观念决定的,是要有一个学习适应过程的,首先是要维权领袖身体力行,也靠媒体多宣传,多报道理性维权成功的例子,让业主得到启发,增长经验,最终实现的。
反映的主要事实必须真实,切不可为了博得同情而添油加醋,也不要使用侮辱性的字眼,“骂娘”虽可泄一时之愤,但决不是战斗,除了授人以柄,让开发商向法官抱怨“其人格受损,要求精神赔偿”外,起不到其他好的作用。另外,如果没有经过专业鉴定,最好不要对开发商的房屋进行定性,更不可称呼人家为“豆腐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