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记录了劳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却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时候劳动者都不知道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其实仅仅知道上述内容不足以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单位提供的,其中难免会遇到格式条款,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格外注意相关事项,还要了解劳动合同中遇到格式条款怎么办。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劳动合同。



■ 相关内容
·当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应该如何处理社保?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企业和公司都会为自己的职工购买社保,社保一般都是由单位集体购买,个人是无法购买的,所以一般我们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又或者当我们的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后,我们要如何处......


·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是什么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建筑工程行业为了保证建筑的质量,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就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问题出台了明确的规章制度,也就后续的如果产生了工程质量不达标的......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办,扣发工资吗?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办,扣发工资吗?现在很多人在工作单位受了气或者是觉得没有什么前途了便会选择离职,但是有一部分人离职的时候不跟工作单位打招呼而擅自进行了离职。对于这样擅自离职的员工工......


·湖南省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湖南省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市政工程是很重要的,每项建设项目都需要特别谨慎,相对的,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是相当高的。这时候,市政工程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就需要我们选择更好的承包者。而承......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借条可以看作是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但是在具体书写借条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细节,这与借款合同中要求注意的不同。那到底,当事人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问......

·生前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依法变动、更改原立遗嘱的部分内容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变更或撤销的要求......

·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很多公职人员来讲比较在意的也就是自己的公职了,如果生活中不小心触犯了《刑法》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也比较担心自己的公职是否还会保留。那实践中,要是公职人员被判缓刑能否......

·济宁今年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如如何确定的?
      孩子抚养费的诉讼案件,通常是与离婚案件一起提出的。在司法实践中,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一直是一个瓶颈性的问题,鉴于此,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律的......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 现在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由于资质不够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现在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由于资质不够,无法承包大型工程,于是很多企业选择挂靠到具备工程资质的企业名下。在缴纳一笔挂靠费后,可以承包相关的工程项目。为了防止纠纷,......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

·一些人出门办事的时候免不了喝些酒,而有的人在喝酒后还继续开车
      一些人出门办事的时候免不了喝些酒,而有的人在喝酒后还继续开车,这种行为对于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一直很大,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明确醉驾入刑。......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需要以协商的内容为基础,拟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离婚孩子抚养费......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内容有什么?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内容有什么?一、股权转让价款双方的基本资料信息,双方协商的转让价款二、保证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


■ 法律问答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了7年,公司只给我买了三年社保,前面4年没有
·您好,咨询一下律师咨询费多少
·本人三号工伤。去医院检查说左手中指第四关节骨折,但是不需要住
·水管漏水,如何鉴定是产品质量问题
·为房屋分家_应该怎么分,本人在婚前老大叫本人买房本人不想买
·花呗这是个什么银行,这钱可以谁便借的吗?
·朱律师您好!请问划拔房能过户办理房产吗?可以迁入户口吗?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违约赔偿金应该付多少?
·未婚成男女在宾馆开房同住一室,触犯法律吗?
·请问男方把贷款转到女方已经五了,现在离婚贷款女方应该怎么处理
·QQ红包返利别骗啦三十,那个人犯法吗,我该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但孩子可男方要,不要女方这怎么办
·我是顺丰同城骑手每天交了3元钱的保险保障内容 保额(人民币)
·陈律师,我今天回田东,想找一个律师代写遗嘱,你可以帮忙安排一
·我有一个标的数亿元的案子,涉及郑州103亩土地过户时,55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可以反悔吗?
·二十几叔叔把老房子卖给我但没有过现在房子的拆迁款被叔叔领走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
·讨薪,您好,您好,我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程结束
·若出现劳动争议会出现什么问题。
·我家亲戚给别人做工程的做担保三百万,自己跟着打工,结果钱还不了了被告了也还不上怎
·我弟弟在杭州建筑工地摔伤了,腿,手,都做了手术,也没有保险,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财产也得养老吗
·超生会被公司开除吗,我是外企的一名女员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