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怎么办
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首先报警,然后进行责任认定的,责任方需要对受害者及时的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怎么办呢?交通事故如何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的应对方法
(一)与对方协商赔偿
当交通事故责任方不付钱时,首先,我们还是得尝试着联系到对方,试图再次通过协商达成赔偿调解协议。但是如果对方并不理睬你,或者狮子大开口,这时候我们就应该寻求其它的方式。
(二)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现在很多的车主都会给他们的爱车参加保险,这也是他们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当对方参加了保险的时候,可以与对方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让其现行赔付。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前两种方式都不奏效的时候,我们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这里所讲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单、修车费等等;可以提起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二、事故的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三、交通事故如何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怎么办,我们可以采取与对方协商赔偿、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另外,在这里,我们提醒您,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及时的保护好现场,关于保护的技巧,在上文中也做出了一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