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在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那么,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应该怎么撰写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 ?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终止劳动关系:即导致或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合同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两种:

1、合同到期;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4、劳动者退休、退职;

5、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或者补法院宣告死亡。

解除劳动是指劳动合同在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退员工的依据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

(2) 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辞退职工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坚持的原则:

(1)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2)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

综上所述,在撰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标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和解除的原因的信息,另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在进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不能无故解除

■ 相关内容
·砌筑工程质量保真措施是什么?
      砌筑工程质量保真措施是什么砌筑工程在建筑工程当中是会经常用到的一部分,所以说要想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完美无缺的话,砌筑工程也必须做到质量过关。我国为了保障1砌筑工程的质量,对砌筑工程......


·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最新聘任合同范文
      一般在对方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公司若还需要聘用的话,那此时一般与其签订的都是聘任合同,而不再是劳动合同。这里的聘任合同是劳务协议的性质,但在合同中也应当将相关的内容约定清......


·木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是怎样量刑的
      木结构工程质量事故是怎样量刑的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是由各项的分项工程的组成才能完成的。其中木结构也是在建筑工程当中经常用到的一项,但是不论是哪一种建筑,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大连工伤鉴定严格吗?
      在许多的鉴定程序中,您都想要知道具体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这是因为教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很多人亲身经历过工伤的鉴定,因此您都想要知道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大连工伤鉴定严格吗?那么,接......


·深圳市司法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
      其实在当今时代,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农业、工业和其他各方面的发展,都已经离不开劳动者的存在。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我国法院,对于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退工标准如何把握?
      1、传统的用工模式只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的直接用人主体,也是劳动者劳动的使用者。而与传统的用工模式不同的是,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它同时涵盖了......

·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吗
      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吗一、民间借贷合同需要公证吗如果借款数额较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者信用有疑问,最好能用借款人的相应财产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登记确认。另外,也可以请有一定经济......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后,将有可能使债权......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

·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在听到刺耳的声音就会表示耳朵受不了,但是对于那些长期暴露在噪音之中的工人来说,他们的耳朵多多少少已经造成了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耳鸣和耳聋。像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伤了,那么听......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一、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遗产继承往往涉及到的金额都相对比较大,因此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提起诉讼让法院来解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手续以......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要是此时还将......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本质上属于财产侵权损害赔偿。但考虑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因婚姻关系带来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特殊性,在审判实践中,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1.夫妻一方适用本条请求赔偿......


■ 法律问答
·别人拖欠吊篮租金不给,有租赁合同,每次打电话不是说没钱就是说过一段时间,这都已经一了,还是这样说
·我母亲是86退休的电焊工,工资应怎么算?
·我妹妹开车与其他私家车相撞,造成两车需要修理,我们车上我妹妹右手大拇指
·看守所里面需要交生活费吗?
·没领离婚证能迁出户口谢谢
·打碎邻居一块玻璃被拘留合理吗?
·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我三他七,我是交强险,他是全险,他修车的费用还用我出吗还用我出
·抚州看守所地址
·肇事司机不肯出面调解
·在2月19号下午从澳门打来一个电话说我在枓音平台买的阿胶枣被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民事赔偿期限是多少
·看商品房只交了五千就写一张收据,其他的没有签,之前答应说可以退款,到后来又说扣税
·该协议是否有效?,现由男方出资购买住房一套赠与女方(过户到女方名下)
·离婚后我的房子会被抵债吗?
·嫖娼被拘留十天觉得冤枉能起诉吗?
·我有一个民间借给邻居五万元2017年就打赢官司到现在还没有执
·只有转账记录能要回这笔钱吗
·右手除大拇指其他4个指头都没了,只剩手掌能判几级伤残,要赔多钱
·网上,利用感情骗钱,可否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档案找不到,能办离婚证明吗?
·马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抚养费的官司
·这不算超过时效吧?如果现在我到法院主张我的权力的话,应当怎么样写诉状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你好,打错一笔钱,向法院起诉,追回可能性有多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