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我国新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疑罪从无原则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表明国家在刑法方面对人权的保护。今天我们就给您说说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疑罪从无”
所谓“疑罪从无”,就是指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疑罪从无”是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对过去“疑罪从轻”、“疑罪从缓” 的否定。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如第162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主要表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为疑罪从无确立了前提;第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补充侦查次数以二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确立了审查起诉阶段的疑罪从无;第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经法庭审理,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这是疑罪从无的明确表达和最终确立。
二、“疑罪从无”在司法中的运用
疑罪从无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彻底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彻底与否关系到能否真正发挥这一原则的优势,关系到保障人权是否只是一句口号形式的空话。彻底贯彻该原则要求:对检察机关,将“可以不起诉”修改为“应当不起诉”,取消检察机关的选择权;对侦查机关,明确赋予其在侦查期限届满对证据不足的案件直接予以撤销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能够真正享有平等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权利。
疑罪从无在新刑法中的实施,是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的。并且在以后司法过程中也可以有发展的空间。疑罪从无既可以更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人权,又可以避免国家经济的损失。在以后的具体案件中也可以越来越充分的发挥它的作用,让冤假错案会越来越少。这就是我们带给您的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知识。

■ 相关内容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社会作为一个您群体,法律最主要的还是保护集体的权益,毕竟当那些有危险倾向的犯罪分子想要做出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是会造成一些伤亡较大的情况,很难挽回,那么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怎样认定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从小到大,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甚至到了工作单位,“安全第一”这四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实在不陌生,那么法律中有个不报安全事故罪不知道您是否了解,安全事故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威胁到环境的安定,......


·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有哪些?
      在现在社会中,有很多希望工作轻松钱又多的人,很多人就萌发出集资诈骗的想法,不仅欺骗老百姓的财产而且还扰乱的社会秩序。非法集资就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当然,法律也诈骗的行为有严厉的处罚......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法条描述的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中有不少的罪名是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可以说是基本上不会接触的到的,但是在现在的社会当中却是真是存在的,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便是其中的一条,这个罪名可以说大部分的人都没有听说过,但......


·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好有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哪一方支付抚养费,但离婚之后,往往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不支付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

·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即通过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在下面状况下,必须通过诉讼解除婚姻:&#......

·建筑公司将工程内部承包、转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由实际施工人招募的工人与建筑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引入了实际施工人的概念: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欠债5万元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债5万元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债5万元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不属于犯罪。因为不符合构成犯罪的四大要件,不属于犯罪,更不是诈骗,要符合判断依据的四大要件才是诈骗,但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哪些?名誉是对一个人的综合评价,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而且名誉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践中,大部分人对是否侵犯了名誉权并不了解,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

·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什么罪?
      现在国家逐渐与国际社会接轨,国家开放程度越来越高,许多外国货币流入国内。许多人从其中看到有赚钱的方法,就非常经常外汇牟利,那么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什么罪?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代位权。......

·在我国销售员是劳动关系吗
      说起来,在生活当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处于模棱两可的境地。比如说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大多数公司的销售员和用......

·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要负责吗
      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要负责吗一、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要负责吗借车给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所有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无过错,无责任。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

·在我国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在网络上、电视上,我们可能会了解到集资诈骗罪。人们往往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都是由于自己贪小便宜或者疏忽大意等原因而造成的。在我国根据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


■ 法律问答
·对方不识字怎么打收条,我可以帮忙些,叫他本人签字吗san
·我骑摩托把人撞了,我给他拿的药费钱他现在好了不出院他要求赔偿的太多我该怎么办
·工资拿不到,拖欠我五六个月了。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我的,发微信也不回我
·黄某人欠我2018年工资两万块迟迟不给
·家暴若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
·开发商在通知交房时,拒绝出示三书一证一表,是否可以拒绝收房,该向哪些相关部门投
·现货诈骗,怎样维权
·面包车在路上行驶,然后突然停下,没有开双闪和右转向灯,然后后面电瓶车直接撞上来了
·离婚了,女方抚养费是多少,无工作无经济收入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给我联系了一个车间按电的活,谈了
·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的问题。
·你好我想分户
·您好,我是湖北黄冈的,十月份跟河南人在上海高铁路维修的工资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我该怎么办?本说元旦
·你好怎么样才能要到农民工工资san
·公司以连续亏本为由,来强制要求员工转岗。或者离职,还
·x,我和我老婆都是再婚的
·你好,我想问下我被骗了五万,现在他人已经不在这里了,当初他是
·林鑫律师,你会做法援吗?人身伤害案件
·装修期间该给商场门面保底金吗?
·内蒙古取消营运证了吗
·为什么农民群众犯了一个小错误就要被判定大错呢?
·玩互助盘,创始人被警方抓获,我的银行卡被冻结,现在才知道是犯法,以前一直被说不犯
·交通事故接不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