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所签订的就工资、工时等内容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由于用人单位普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一、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二、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适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1、劳动者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试用期,单位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者则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不过此时也需要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

■ 相关内容
·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有的夫妻可能无法按照正常的步骤来生育子女,因此就只能通过医学手段,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来生育孩子了。实践中,想要人工受精所生子女也受到法律保护的,则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我们为你......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一、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


·遭受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也就是对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所进行的赔偿,很多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不过,就劳动关系来讲,职工如果遭遇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下文是对这个问题的详......


·解决债务纠纷有什么方法
      解决债务纠纷有什么方法民间借贷中,债务纠纷属于高发的,而此时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债务纠纷,那么肯定就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经验总结,解决债务纠纷有什么方法呢?请......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大家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您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经营的原因都少不了存在房屋出租的这样一种关系。一般来说房屋再进行出租的时候,都会签订的有相应的租房合同,租房合同作为一种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

·票据责任概述
      《票据法》规定: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必须向持票人履行的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依法履行其义务,是持票人取得票据金额,实现其票据权利的保证。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社会......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

·如何来收集刑事证据,刑事证据应该如何进行收集
      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那在司法实际中,具体该如何来收集刑事证据呢?我......

·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

·强迫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可能涉嫌犯强迫卖淫罪。当然,如果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公民,包括女性和男......

·职务侵占罪属于职务犯罪吗
      职务侵占犯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的犯罪,那么职务侵占罪属于职务犯罪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职务犯罪与职务侵占罪并没有多大联系。下面就让我们来......


■ 法律问答
·公司调人_去之前还要写辞职书_我不想去_该怎么
·我在上班中,在二楼摔下把肋骨摔断了三到四根,肺摔破了百分之2
·我在**办理了一个手机给我办理手机的负责人可以像我崔款吗
·警察暴力打人
·如果收入不固定的话,抚养费的判决以什么为依据?
·父母农村的打电话问我保险怎么交,我想问下。谢谢!
·对方欠我钱,但是时间没有到,但是我现在出了问题,需要钱解决问
·律师你好一五年我们跟着一个小包工头干活,到现在还欠我们
·你好高律师,我在南通富源美容美发公司理财八万,去年到期,他们
·离婚案,要求找律师
·与出租车相撞,保险公司后续的理赔怎么理赔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女方家一直不给户口本咋办
·我去年在苏州公司上班,被云南曲靖市?同事张程鹏以哄骗的言行借
·是关于邻里住房采光的一些问题
·汽车销售商已不在,所购车质量问题怎么主张
·您好刘律师:我问一下结婚5个月要离婚,给女方的财礼怎么办?
·暴力拆迁,开车追撞,拆迁补偿分文未付
·判决书几天能到当事人手中
·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交社保的公司和签劳动合同公司必须是一家公司吗?如果不是劳动者
·请问公司这样做属于合理嘛?
·尊敬的法官:我有一担保官司在2015年就处理结束,我一面包车
·律师接待当事人的四大技巧
·我们是近亲吗?,他的姥姥和我奶奶是亲姐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