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担保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抵押担保注意事项有哪些车辆作为具备一定价值的动产,经常会在抵押领域被作为抵押物。车辆抵押的时候除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保证抵押的效力,那么办理车辆抵押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将车辆抵押担保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车辆抵押担保的成立与生效
车辆抵押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的范围。同时第四百零一条明确了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规定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及一百八十八条。使用交通运输工具设立抵押权的,需要以登记作为对抗要件。如果要设立车辆抵押,除了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去相应部门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登记是必要条件。登记的过程既是保障抵押权效力的过程,也是验明该车是否存在重复抵押或者被查封等情况。民法典之所以规定了车辆抵押需要以登记作为要件,这也是基于抵押权并不转移占有抵押物的原因,只有登记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抵押人进行权利限制。
二、车辆抵押的注意事项
对抵押权人而言,车辆抵押不需要转移占有,抵押人仍能使用车辆,但作为抵押权人来说,又不能实际有效的控制车辆,如果车辆下落不明,或者第三人就该车辆主张权利,这也可能导致抵押权失去实际意义。为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人在接受抵押车辆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查验车况,评估出合理的价位,同时要注意车辆的保险状况,防止抵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赔偿超额时产生权利冲突,同时为防止车辆遗失,最好为该车辆购买盗抢险。要求附加额外的保证条件,比如要求第三人提供保证责任。实务中,抵押权人还存在以下方式控制车辆,比如在车辆上装GPS定位,或者要求抵押人办理委托办理车辆过户的公证,即约定由抵押权人代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当债权到期,抵押人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抵押权人直接将车辆过户给第三方,抵押权人这样规避风险的方式。以上两种方式,对于抵押人来说有可能被被侵犯隐私,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过户给第三方,这对抵押人来说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对抵押人而言,除上述所例举被侵犯隐私,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易主。在一些担保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情形,抵押权人作为法人解散的情形,导致抵押人无法及时消除抵押。给车辆的年检及过户等带来不便。上述就是车辆抵押担保成立的条件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车辆可以选择抵押也可以选择质押,两种法律方式的法律后果是不一致的。在签订相关的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抵押合同还是质押合同,避免因为合同签订错误而导致的自身权益收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