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一、继承证据调查方法是什么?
证据应具有合法性,一是形式合法,不同种类的证据还应具备相应的特殊形式,例如,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面证人证言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名,并有相应的格式。又如《继承法》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可见,代书遗嘱除了必须如实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外,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到场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是必不可少,缺少该形式要件,代书遗嘱就不具备证据资格。二是指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在诉讼中,有些证据尽管对证实待证事实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由于可能使法律保护的更大的利益遭受到损害或者破坏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被排除在证据体系之外,如以威胁、恐吓、盗窃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继承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
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6、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应提供已怀孕的证据。
7、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
8、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要提供原件、录音或录像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二人以上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当事人提出继承诉求后,需要提供大量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法院会展开继承证据调查,对于盗窃、恐吓等非法取得的证据坚决排除。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本着客观、真实的态度提供证据材料,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



■ 相关内容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公民在死亡后,就会产生遗产继承的问题。而如今有不少老人都会提前立好遗嘱,让继承人按照自己所立的遗嘱来继承遗产。不过,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怎么继承遗产
      一、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怎么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


·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法律对某项权利的保护并不是永久性的,一般都会有时效的限制。而在遗产继承法律中,继承人如果要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如果某个继承人长时间没有要求继承遗产,过了很多年后又突然要求继承遗产......


·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在生活中,一些人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夫妻一方死亡,由此产生了死亡一方的房屋、存款等财产的继承问题,这些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的责任归属随着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已经渐渐予以明确。......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

·减刑假释条款的最新规定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制度,为了完善减刑假释制度,我国的立法工作在不断地推进。2015年出台了新的减刑假释规定,但是很多朋友还不清楚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国家为了某些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公共项目的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根据我国征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政府需要对农村居民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每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

·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
      辩护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登记表辩护律师(辩护人)姓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案由查阅、摘抄、复制时间......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几天内提出?一、医疗鉴定的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事业单位办理事物等都能遇到公章,按照我国......

·一房二卖购房者要如何维权
      现实生活中,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这种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若是遭遇一房二卖购房者要如何维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财产如何划分?
      新婚烟法的出现,给本缺乏安全感的夫妻们引发了一场争议,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房价的不断飙升,很多夫妻便把目光聚集到了房子上,对大部分的家庭而言,房子占据了几乎他们是大部分财产,那么离......

·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
      木结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是什么?一、预算定额的概念编制施工图预算时,计算工程造价和计算工程劳动力(工日)、机械(台班)、材料需要量的一种定额。预算定额一般是一种计价的定额,在......

·协议离婚房产产权过户怎么公证?
      离婚夫妻好合好散就没有必要上法庭来解决,夫妻和平离婚然后签离婚协议,再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但当涉及到金额比较大的财产时,比如房产产权问题,通常都会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协议离......


■ 法律问答
·沈律师早上好!请问医疗事故可以帮忙打官司吗?我有确实的过硬的
·你好,我已收到律师函,但我已经打了95188-2希望再次分期
·上班途中出现意外伤害员工所属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嫌疑人涉嫌传播不良视频,猥亵未成年,已被看守所关押17天,目
·关于征地补偿,您好: 有村民反映县(市)水利局于1985、1986左右
·请问怎样在网上立案?
·出版译文集,您好,您好,我想出一本译文集,在文章中已经表明
·麻烦问一下我爸从小父母离异和姑家一起长大。我今38岁也从来不知道我爷还活着前为了
·你好想请教遗产继承问题
·我是陕西省宁陕县江口镇,有一个叫汪蓓被新疆塔城警察带走现在下
·劳动争议赔偿,   按法律规定
·老板的厂倒闭了,人也找不到,口口声声说会付工资,到现在已经过
·工伤就业补助金是这样的吗?
·电瓶车电瓶被盗,交涉无果,物业联合供电局拉电是否合理?
·驾照考到科目三现在想转到另外一个省可以吗?需要什么证
·提前要二胎罚多少钱,我和老公都是农民
·无证驾驶拘留
·律师你好,现在我全家一筹莫展,想向您请教一下。我家亲戚(40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可以申请哪
·如果委托你们帮我上诉怎么收费san
·我朋友在鲁宁监狱,具体在在哪个监区,不太清楚,怎么才能知道他
·班长,但是让同学打饭,要钱,要求买烟,还拒绝别人与和他发生矛盾的人拒绝怎么办?
·我弟被骗进传销了、在江西于都县贡江镇、我们应该怎么把他救出来?
·本人201803日工伤,因单位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做不了工伤认定,需伸请劳动仲裁向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